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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7年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募集说明书

07年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募集说明书




  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 要 提 示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旨在向有意申购2007年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的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凡欲申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2007年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募集说明书”)全文。投资者可从如下网址下载募集说明书全文:

  http://cjs.ndrc.gov.cn

  http://www.chinatietong.com

  http://www.ecitic.com

  http://www.chinabond.com.cn

  发行人:

  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

  声明及提示

  一、发行人董事声明

  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全体董事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发行人相关负责人声明

  发行人的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三、主承销商声明

  本期债券主承销商保证其已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行业惯例,履行了勤勉尽职的义务。

  四、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行人和担保人的财务报表及附注),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做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

  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自行负责。

  五、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

  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六、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一)债券名称:2007年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二)发行总额:8亿元。

  (三)期限:本期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

  (四)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年利率为5.30%(该利率根据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1.07%确定,Shibor基准利率为发行首日前五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4.23%,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五)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公开发行。

  (六)发行对象:本期债券由承销团成员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公开发行。

  (七)信用级别:经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级别为AA+,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AAA。

  (八)担保:本期债券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其北京市分行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词汇具有以下含义:

  发行人、本公司或公司:指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

  本期债券:指总额为8亿元的2007年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本次发行:指本期债券的发行。

  募集说明书: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2007年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募集说明书摘要: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2007年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主承销商: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团:指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副主承销商和分销商组成的承销团。

  担保人: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其北京市分行。

  担保函:指担保人以书面形式为本期债券出具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偿付保函。

  中央国债登记公司: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国务院: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信息产业部: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

  国资委: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董事会:指本公司董事会。

  董事:指本公司董事会成员。

  工作日:指北京市的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元: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担保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企业债券管理条例》:指国务院于1993年8月2日颁布的《企业债券管理条例》。

  中国电信:指中国电信集团公司。

  中国网通:指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移动:指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中国联通:指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

  中国卫星通信:指中国卫星通信集团公司。

  IP:指互联网协议,将信息在互联网或其它数据网络从一台计算机发送到另一台计算机的方法(或协议)。

  第一条 债券发行依据

  本期债券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2007]2891号文件批准公开发行。

  第二条 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宁伯街2号

  法定代表人:赵吉斌

  注册资本:人民币124.7825亿元

  联系人:马如海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宁伯街2号金泽大厦

  联系电话:010-51890199

  传真:010-51890627

  邮政编码:100045

  二、承销团

  (一)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湖贝路1030号海龙王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赵欣欣、王进、聂磊、杨霞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5层

  电话:010-84588888

  传真:010-84683733

  邮政编码:100004

  (二)副主承销商

  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邵骏

  联系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608室

  电话:021-63411665

  传真:021-63411640

  邮政编码:200001

  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联系人:赵颖楠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8号盈泰中心2号楼9层

  电话:010-59312889

  传真:010-59312892

  邮政编码:100032

  3.上海远东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5楼

  法定代表人:田德军

  联系人:郑小平

  电话:021-58788888-340

  传真:021-68865582

  邮政编码:200120

  (三)分销商

  1.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B座25、26层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联系人:沈继燕

  电话:0755-25832649

  传真:0755-25932940

  邮政编码:518028

  2.中信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

  法定代表人:居伟民

  联系人:施坚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13层1324房间

  电话:010-84861205

  传真:010-84861380

  邮政编码:100004

  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41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彭德强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0号首钢国际大厦6层招商证券投资银行北京分部

  电话:010-82291164

  传真:010-82291130

  邮政编码:100088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222号安联大厦34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联系人:马荣姿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28号盈泰中心2座3层

  电话:010-66578822-231

  传真:010-66578825

  邮政编码:100032

  三、担保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其北京市分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负责人:郭树清

  联系人:胡一龙

  电话:010-63483869

  传真:010-63274083

  邮政编码:100073

  四、托管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5层

  法定代表人:张元

  联系人:张惠凤、李杨

  电话:010-88087971、88087972

  传真:010-88086356

  邮政编码:100032

  五、审计机构

  1.华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27号投资广场A座12层

  法定代表人:俞兴保

  联系人:金任宏

  电话:010-58256699

  传真:010-58256633

  邮政编码: 100013

  2.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12层B01-B03

  法定代表人:李延成

  联系人:刘宏达

  电话:010-51299966

  传真:010-84584428

  邮政编码:100016

  六、信用评级机构: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6号中环世贸中心D座7层

  法定代表人:王少波

  联系人:朱海峰、刘强

  电话:010-85679696

  传真:010-85679228

  邮政编码:100022

  七、发行人律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北京财富中心写字楼A座40层

  经办律师:刘延龄、张永良

  电话:010-58785588

  传真:010-58785566

  邮政编码:100020

  八、承销团律师:北京市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18号招商局中心01楼12层

  经办律师:叶倍成、郑晓槿

  电话:010-65681188

  传真:010-65687317

  邮政编码:100022

  第三条 发行概要

  一、债券名称:2007年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07铁通债”)。

  二、发行总额:8亿元。

  三、债券期限和利率:本期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为5.30%(该利率根据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1.07%确定,Shibor基准利率为发行首日前五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4.23%,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四、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公开发行。

  五、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平价发行,以1,000元为一个认购单位,认购金额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00元。

  六、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方式公司债券。

  七、发行对象:本期债券由承销团成员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公开发行。

  八、认购与托管: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立的一级托管账户托管记载。

  九、发行期限:5个工作日,自发行首日至2007年11月14日。

  十、发行首日:本期债券发行期限的第1日,即2007年11月8日。

  十一、起息日:自发行首日开始计息,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每年的11月8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十二、计息期限:自2007年11月8日至2012年11月7日。

  十三、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其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十四、付息首日:2008年至2012年每年的11月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十五、集中付息期:自付息首日起20个工作日(含付息首日当日)。

  十六、兑付首日:2012年11月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十七、集中兑付期:自兑付首日起的20个工作日(含兑付首日当日)。

  十八、本息兑付方式:通过本期债券相关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

  十九、承销方式:承销团余额包销。

  二十、承销团成员:本期债券主承销商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主承销商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远东证券有限公司,分销商为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一、债券担保:本期债券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其北京市分行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十二、信用级别:经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级别为AA+,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AAA。

  二十三、上市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就本期债券向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提出在经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或交易流通的申请。

  二十四、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第四条 承销方式

  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远东证券有限公司,以及分销商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组成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第五条 认购与托管

  一、本期债券采用实名制记账方式发行,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公开发行。

  二、境内法人凭加盖其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境内非法人机构凭加盖其公章的有效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如法律法规对本条所述另有规定,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期债券由中央国债登记公司托管记载,具体手续按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的《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登记和托管业务规则》的要求办理。该规则可在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查阅或在本期债券承销商发行网点索取。

  四、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时,不需缴纳任何附加费用;在办理登记和托管手续时,须遵循债券托管机构的有关规定。

  五、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投资者可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进行债券的转让和质押。

  第六条 债券发行网点

  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公开发行。具体发行网点见附表。

  第七条 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者和二级市场的购买者,下同)被视为做出以下承诺:

  一、投资者接受募集说明书有关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认可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三、本期债券的担保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四、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经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或交易流通,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五、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限内,若发行人将其在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转让给新债务人,则在下列各项条件全部满足的前提下,投资者在此不可撤销的事先同意并接受该等债务转让:

  (一)本期债券发行与上市(如已上市)或交易流通(如已交易流通)的审批部门同意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转让;

  (二)就新债务人承继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有资格的评级机构对本期债券出具不次于原债券信用级别的评级报告;

  (三)担保人同意债务转让,并承诺将按照担保函原定条款和条件履行担保义务,或新债务人取得经主管部门认可的由新担保人出具的与原担保函条件相当的担保函;

  (四)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的债务转让已获得有关主管部门的认可;

  (五)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按照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就债务转让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

  第八条 债券本息兑付办法

  一、利息的支付

  (一)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每年付息1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每年的付息首日为2008年至2012年每年的11月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本期债券每年的集中付息期为自付息首日起的20个工作日(含付息首日当日)。

  (二)未上市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债券托管人办理;已上市或交易流通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利息支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的付息公告中加以说明。

  (三)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金由投资者承担。

  二、本金的兑付

  (一)本期债券到期一次还本。本期债券的兑付首日为2012年11月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集中兑付期为自兑付首日起的20个工作日(含兑付首日当日)。

  (二)未上市债券本金的兑付由债券托管人办理;已上市或交易流通债券本金的兑付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本金兑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的兑付公告中加以说明。

  第九条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企业名称: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宁伯街2号

  法定代表人:赵吉斌

  注册资本:人民币124.7825亿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基础电信业务:3.5GHz无线接入业务(覆盖范围以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附页为准)其他业务覆盖范围为全国(有效期至2016年03月07日);增值电信业务;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覆盖范围以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附页为准)其他业务覆盖范围全国(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荐、药品、医疗器械和电子公告服务等内容)(有效期至2010年04月19日);利用互联网经营音像产品、游戏产品、艺术品、演出剧(节)目、动(漫)画等其他文化产品、从事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展览、比赛活动。一般经营项目:通讯设备测试;通信仪器仪表检测。

  二、历史沿革

  本公司为国有大型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于2000年12月20日成立,成立时注册名称为“铁道通信信息有限责任公司”。经国务院批准,铁道部和国资委于2004年1月20日批准将本公司划归国资委管理,并更名为“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2004年6月,本公司成为国资委七家董事会试点企业之一。

  三、股东情况

  国资委是根据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设置的,为国务院直属正部级特设机构。国务院授权国资委(作为发行人唯一股东)履行出资人职责。

  国资委的监管范围是中央所属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

  四、发行人与母公司、子公司等投资关系

  下图列出了本公司与母公司、子公司等投资关系:

  ■

  五、主要控股子公司情况

  发行人主要投资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铁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铁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3月25日,经营范围是建设项目通信、信号、电力的勘察、设计及监理;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发行人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二)广东铁通互联网技术有限公司

  广东铁通互联网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2月16日,经营范围是互联网技术开发;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及销售;互联网上网服务连锁经营场所(具体由分公司另办照经营)。发行人持有该公司80%股权。

  (三)新疆西部通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西部通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2年4月17日,经营范围是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暂定)贰级;可承担工程造价3000万元以下的各类通信信息网络工程的施工。通信产品(专项审批除外),仪器仪表、办公用品、家用电器、汽车配件、建筑材料的销售。发行人持有该公司66.67%股权。

  (四)北京铁通通信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铁通通信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3月18日,主营可承担2000万元以下通信业务网络、电信支撑网络系统集成专业工程项目;可承担1000万元以下电信基础网络系统集成专业工程项目。发行人持有该公司80%股权。

  第十条 发行人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在行业中的地位

  发行人在铁路通信业务领域拥有绝对优势地位。随着铁路跨越式发展,铁路通信业务量及收入将保持稳定增长,是公司收入的重要来源。在公众电信市场领域,发行人与实力雄厚的大运营商相比在网络规模、接入能力以及网管及业务支撑系统的建设速度上均不具备优势,国内用户数的市场占有率也较低。

  二、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发行人在同行业中主要具有以下竞争优势:

  (一)发行人在铁路通信系统领域的绝对优势地位

  铁路系统通信收入(即“路内收入”)是发行人发展的重要基础。发行人在铁路通信业务领域拥有绝对优势地位,每年获取高额稳定的铁路运输电信服务收入,且该收入逐年稳步增长。2006年实现铁路运输电信服务收入约为42.5亿,约占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的27.4%。预计未来在铁路专业通信市场的收入每年仍将保持5%-7%的增长速度。

  (二)发行人在公众电信领域具有强劲的发展势头和广阔的发展前景

  尽管目前发行人在公众电信市场所占的份额还较小,但发展势头非常强劲,发展前景十分广阔。发行人的市场经营收入逐年攀升,每年以40%左右的增长率递增,固定电话用户总量逐年攀升,互联网宽带用户数保持高速增长。

  (三)发行人收入结构明显优化,抗风险能力逐步增强

  发行人坚持量质并重,突出效益最大化,优化收入结构,在降低经营风险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运营效益逐年增长,抗风险能力逐步增强。

  (四)发行人发挥后发优势,走特色改革发展道路

  作为新兴运营商,发行人的发展一方面遵循了电信行业的整体发展规律,同时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有选择的重点发展、特色发展,走特色改革、发展道路,为发行人快速、健康、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五)发行人具有经验丰富并熟悉市场的管理层

  发行人管理层谙熟电信业务及运营,拥有丰富相关管理经验,专注于制订特色、创新业务计划,引导和把握市场商机。

  三、发行人主营业务模式、状况

  发行人主要从事为全国铁路运输提供调度通信、站场通信、应急通信、数据传输、专用电话等专用通信和信息服务,扩展到现在的面向社会公众提供固定网本地电话、国内国际长途电话、IP电话、数据传送、互联网、视讯、卡类、呼叫中心、虚拟专网业务等多项基础和增值电信业务的大型企业集团。本公司通信业务收入由2001年的37.4亿元增至2006年的155.11亿元,年复合增长率达到42.71%;固定电话用户由2001年的135.8万户增至2006年的1820万户;互联网宽带用户2005年底达到322万户。公网收入与专网收入比例在公司成立之初为1:9,至2006年底已发展为2.6:1。

  四、发展规划

  未来,本公司将主要围绕突出专业化、做优区域化、实现差异化的主要任务与发展重点,通过业务开发、服务提升、品牌建设等方面的努力,确保发展目标的实现。

  (一)经营效益目标

  今后三年公司主要经营指标的增长速度力争不低于行业平均发展水平。

  (二)业务发展目标

  到2009年,电话用户数达到2500万户;宽带用户数翻一番,达到600万户。设备利用率达到或超过行业平均水平,其中宽带端口利用率达到88%,局用交换机利用率80%。话音业务收入份额逐步调整为50-60%;非话音业务收入比例提高到40-50%。

  (三)服务质量目标

  责任投诉处理满意率、障碍修复及时率、业务开通及时率保持在99%以上;客户综合满意度指数超过80,达到行业较高水平。

  (四)竞争能力目标

  打造2-3个年收入在10-20亿元的业务群,如互联网增值业务、企业信息化、数字集群等;铁路及其他行业企业客户收入占公司收入的比例达到40%以上。积极争取3G及其它移动业务,实现全业务经营。引入战略合作者,争取尽快实现公司上市目标。

  第十一条 发行人财务情况

  一、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

  投资者在阅读发行人的相关财务信息时,应当同时查阅发行人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之附注。

  (一)发行人2006年、2005年及2004年主要财务数据

  发行人资产负债表数据

  (金额单位:元)

  ■

  发行人利润表数据

  (金额单位:元)

  ■

  发行人现金流量表数据

  (金额单位:元)

  ■

  发行人有关财务指标

  ■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4、利息保障倍数=税后利润+所得税+利息支出/利息支出(利息支出=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资本化的利息支出)

  5、应收帐款周转率=主营业务收入/应收帐款平均余额

  6、存货周转率=主营业务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7、总资产周转率=主营业务收入/总资产平均余额

  8、主营业务利润率=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

  9、总资产报酬率=(税后利润+利息支出)/总资产平均余额

  (二)发行人2006年、2005年及200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本公司按照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以及《电信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会计报表。本募集说明书中财务数据来自于本公司2004年、2005年和2006年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华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了本公司2004年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华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现已变更为天健华证中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了本公司2005年和2006年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第十二条 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

  自成立起至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共发行过1期公司债券,2期短期融资券。

  自成立起,至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曾发行了1期公司债券,即总金额为10亿元的“2005年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品种及发行规模如下表所示:

  ■

  上述公司债券最近一次应付的利息已如期足额支付。

  至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已发行尚未兑付的短期融资券品种及发行规模如下表所示:

  ■

  第十三条 筹集资金用途

  一、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本次发债募集资金将用于《中国铁通2007-2009年综合滚动规划》中所列投资规划。发行人已将《中国铁通2007-2009年综合滚动规划》报信息产业部备案。

  二、发债项目概况

  根据宏观电信发展形势和公司自身的发展状况,发行人将本着“适度投资、循序渐进、逐步完善”的原则,坚持“效益第一”的理念,加大对铁路运输通信的投资力度,积极支持和参与铁路信息化建设,在优化资源配置、整合现有资源、发挥既有投资效益上下功夫,避免重复建设。

  (一)骨干网络优化

  2007年省际骨干传送网项目包括第二京沪穗WDM新建工程、东南环扩容优化工程、西南环扩容优化工程和东北环扩容优化工程,计划投资9,800万元,其中全部为新建项目投资。

  (二)本地网建设

  2007年本地网计划投资460,000万元,均为新建项目投资。主要用于本地网优化改造、固话和宽带接入项目投资。

  (三)铁路运输通信及其它项目

  2007年计划投资224,200万元,均为新建项目投资。主要用于铁路通信接入网更新改造、铁路信息化、专用通信更新改造、GSM-R配套建设等建设项目投资。

  三、项目资金来源构成

  (一)骨干网络优化

  2007年省际骨干传送网项目计划总投资9,800万元。资本金主要通过银行借款、发行公司债券等方式解决。

  (二)本地网建设

  2007年本地网计划投资460,000万元。资本金280,000万元主要来源于公司日常经营所产生的现金流,其余180,000万元拟通过银行借款、发行公司债券等方式解决。

  (三)铁路运输通信及其它项目

  2007年计划投资224,200万元。资本金144,000万元主要来源于公司日常经营所产生的现金流,其余80,200万元拟通过银行借款、发行公司债券等方式解决。

  四、发债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管理制度

  发行人将制定严格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管理制度,严密监控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保证项目收益优先用于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及时、足额偿还应付债券利息和本金。

  第一,增强资产的流动性。本公司将加强对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和本公司日常经营的监控,确保本公司的财务流动性,增强本公司主营业务现金流对偿付本期债券的支持,为本期债券投资者按期获得偿付资金创造良好的条件;

  第二,严格现金流动性管理。本公司将在充分分析未来资金流动状况的基础上设定筹资金额和期限,以达到在金额和期限上的匹配,控制本期债券的偿付风险。

  第三、加强控制成本,降本增效。本公司将继续严格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所属成员单位财务的集约管理,改善资产质量,优化负债结构。

  第十四条 担保情况

  一、担保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联系人:胡一龙

  联系电话:010-63483869

  传真:010-63274083

  邮政编码:100073

  网址:http://www.ccb.com
顶端 Posted: 2007-11-09 09:31 | From:北京市网通ADSL [楼 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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