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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济南年底将评选表彰“文明诚信药店”

山东济南年底将评选表彰“文明诚信药店”



 
    近日,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共同决定,今年年底将继续在全市各药品零售企业中评选和表彰一批“文明诚信药店”;同时,上述两部门与济南市卫生局共同决定,将于今年年底,继续评选和表彰一批“文明诚信药房”。开展以上评选活动的目的在于,通过表彰宣传典型,继续大力提高医药行业特别是窗口单位的文明素质,切实为创建“文明城市”和迎接全运会做出贡献。

    这次评选活动的范围,包括全市所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零售药店和医疗机构。原来获得“文明诚信药店”称号的138家药店,必须按新的评选要求填写复核表,经复查合格的,继续保持荣誉称号;对于复核不合格的,要坚决摘牌,并及时上报和公示。对于原有的“文明诚信药房”,今年不再全面进行复核,而是要对有违规违法行为的进行重点复核检查,该摘牌的坚决摘牌。另外,今年“文明诚信药房”的评选也将继续本着从严掌握的原则,达标一家评选一家。并且为使创建活动更加广泛,将会把有一定规模的民营医院纳入评选范围。今年“文明诚信药店(药房)”的评选,将仍然按照《济南市文明诚信药店评选办法》与《济南市文明诚信药房评选办法》进行。

   



顶端 Posted: 2007-10-30 09:23 | From:北京市网通ADSL [楼 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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