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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沧州市卫生局重视本报转信责令泊头一卫生院退还乱收费

沧州市卫生局重视本报转信责令泊头一卫生院退还乱收费
有关责任人受到行政警告处分本报讯借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非法向乡村医生收取有关费用。收到本报转去的读者反映上述问题的来信后,沧州市卫生局责成泊头市卫生局调查处理,乱收费已全部退还,有关责任人受到警告处分。

据了解,近年来,泊头市齐桥镇卫生院已处于瘫痪状态,今年7月28日刘某担任该院院长后,在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过程中,以“卫生经费”、“农村卫生发展基金”等名目,向66名乡村医生各收取现金600元,计款33000元;向34名乡村医生借款500元,计款17000元。

泊头市卫生局组织有关人员调查后认为,齐桥镇卫生院向乡村医生收取费用或者借款是错误的,因此责令其如数退回乱收费。据悉,齐桥镇卫生院已于9月18日将所收费用全部退还乡村医生。为教育本人,警戒他人,泊头市卫生局决定给予齐桥镇卫生院有关责任人行政警告处分。

本报在此感谢沧州市卫生局对本报舆论监督工作的支持。
顶端 Posted: 2007-09-24 16:12 | From:美国 [楼 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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