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卫生局
::主要领导及部门职能简介:: 一、主要领导: 局长、党组书记,市直卫生系统党委书记:白力军 副局长、党组成员:马英杰、赵玉儒、沙丽萍、张艳芬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地方性卫生法规,并组织实施。 (二)编制全市卫生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卫生机构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 (三)根据卫生法规、标准,对社会的公共卫生、劳动卫生、食品、医用生物制品和生物材料等行使监督管理职权,对重大疾病及医疗质量等实行监测;实行医务人员资格认可和医疗机构从业许可证制度。监督管理医疗机构药品招标采购工作。 (四)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控制传染病、地方病,努力降低发病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努力改善城乡卫生面貌;指导和管理全市社区卫生服务、农村卫生服务、初级卫生保健、妇幼保健工作。 (五)贯彻实施国家民医药政策和中(蒙)西医并重的方针,制定全市民族医药发展规划,推进民族医药的继承、创新与发展。 (六)拟订医学科研发展规划,组织科研攻关、成果鉴定、技术开发及成果推广;发展医学教育,培养卫生技术人才。 (七)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重大突发性事件和自然灾害中全市卫生技术力量的调度,在相关部门配合下抢救伤病员,防止和控制疫病的发生和蔓延。 (八)监督管理采供血机构及临床用血质量,动员组织公民无偿献血。 (九)实施卫生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进行职业道德教育,促进卫生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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