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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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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成立通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治理商业

落实中纪委第六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自治区纪委八次会议的有关精神,按照中办、国办《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意见》和自治区局的要求,通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小组),负责领导通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涉及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的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孙 义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蒋凤岩 党组成员、副局长
程国基 党组成员、副局长
于 辰 副调研员
成 员:高晓玲 办公室主任、纪检监察室主任
杨翠明 人事教育科科长、党总支副书记
王凤忱 医疗器械市场科科长
巴 图 稽查队队长
陈黎刚 注册安监科科长
徐宪军 食品安全科副科长
蔡红岩 医疗器械市场科副科长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办事机构,组成人员:
主 任:蒋凤岩
副主任:高晓玲
王凤忱
巴 图
陈黎刚
成 员:蔡红岩 医疗器械市场科副科长
徐宪军 食品安全科副科长
吴志英 稽查队副队长
白武龙 稽查队副队长
联络员:高晓玲 李晓伟
联系电话:0475-6388704 6388707
办公地点:市局办公室

三、各旗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也要成立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人员组成要合理,并将领导小组名单于4月10日前报通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顶端 Posted: 2007-09-11 17:17 | From:北京市网通ADSL [楼 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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