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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卫生厅要求做好2008年中秋和国庆节期间卫生应急保障及安全生产工作

2008年中秋节和国庆节将至,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省卫生厅日前发出通知,就做好中秋和国庆期间卫生应急保障和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节日卫生应急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将节日卫生应急保障与奥运期间医疗卫生保障、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产工作紧密结合,完善安全生产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预案,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节日期间,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医疗卫生机构要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要进一步健全与民航、铁路、交通、旅游、出入境检疫等部门的联防联控机制,加强信息沟通,预防和控制传染病传播。

二、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工作。节日期间,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保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系统正常运行。一旦发生或发现重大传染病疫情、重大食物中毒、群体性不明原因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安排专人值班,及时汇总分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密切监测节日期间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动态,适时作出应急预警反应。

三、强化各项卫生应急准备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切实加强卫生应急人员、技术和物资的准备,卫生防疫、医疗救治等应急队伍要做到去向明确、信息畅通、出动及时、处理快速。急救中心和医疗机构急诊科要合理安排一线人员,在保证日常医疗急救的同时,确保能够随时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各种灾害事故的医疗救治工作。发生群体、群伤的医疗救援事件,要立即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各级卫生部门要针对节日期间本地将要举办的重大群体性活动,做好卫生应急处置准备,防范可能发生的食物中毒、传染病暴发和意外伤害事故。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必要的技术培训和卫生应急演练,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四、加强卫生监督检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强食品卫生、公共场所、饮用水的卫生监督管理。重点加强餐饮业和学校、工矿企业食品卫生监督检查,预防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加强对辖区内旅游景点餐饮业和公共场所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五、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各地要加大健康教育力度,利用多种形式宣传卫生防病知识,倡导讲文明、讲卫生、改陋习,树立现代文明新风,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卫生意识。各级卫生部门要积极协同当地民航、铁路、交通、旅游、出入境检疫等部门,开展旅游保健、伤害自救、饮食卫生和旅行中常见病的防治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提高游客的防病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六、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卫生部印发的《医疗卫生机构灾害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指导意见》和《医疗机构基础设施消防安全规范》的要求,加强内部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善突发事件医院病区人员疏散、转移方案。要组织检查,强化对医院门诊部、住院部等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保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要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加强对相关毒株和样本的保藏管理,防止发生实验室病原微生菌(毒)种被盗、丢失、泄漏、感染等事件。要进一步加强放射源、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高压氧舱、压力容器和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严格操作规程,保证正常运转。要加强在建项目建筑工地的安全管理,尤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建筑物要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各单位节前要组织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顶端 Posted: 2008-09-12 15:34 | From:北京市 [楼 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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