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不可回避的话题 男娃娃为何越来越多?
A、生育观念导致人口性别比例失衡
2005年1%人口抽查调查数据表明,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问题几乎在甘肃省各地都不同程度的存在,而且不少地区还相当严重。14个市州仅有天水市出生人口性别比在正常范围内,为104.47,其他13个市、州都高出或低于正常范围,而且差异较大。
据省统计局调查数据显示,2005年市和镇的出生人口性别比开始下降,城市已下降到正常水平,城镇人口出生比例2000年下降了8.18,但仍然高于正常水平6.79;乡村有所上升,比2000年上升了1.84,高于正常水平11.25。乡村出生人口性别比明显高于城镇,这主要是由于社会经济以及人们的生育观念等因素所致。
其实,甘肃省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早在1990年的第四次人口普查时就开始显现,当时已达到111.73,近十多年来呈上升趋势。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甘肃省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6.28,比1990年高4.55,超出正常范围9.28。全省出生人口性别比呈逐步上升趋势。
据了解,目前甘肃省出生人口性别比最高的是平凉市,高达140.35,其余依次为金昌市、白银市、庆阳市和兰州市,分别为133.33、131.69、131.44和121.92,其余6个市、州的出生人口性别比虽然也高出正常范围,但相对来说幅度要小些;最低的是嘉峪关市和酒泉市分别低于正常范围16.04和6.80。
B、人口性别比失衡主要是人为
从甘肃省历次普查情况看,80年代以前的出生人口性别比均在正常范围内,从1990年“四普”开始偏高问题逐步显露出来,并逾来逾严重。究其原因,主要是受人为因素的干扰。
首先是传统的生育观念根深蒂固。在一些农村地区,男尊女卑、不生儿子不罢休的思想非常严重。还有一个实际问题就是在农村现实生活中,还存在一些明显男女差异。农民希望生儿子在很大程度上是基于家庭生产责任制对男性劳动力的需求。在一些边远落后地区,由于自然环境和生产条件的制约,拥有男性劳动力对农民家庭的生产和生活至关重要。
其次是生育政策的影响因素。规定农村“夫妻只有独生女的”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这在客观上造成了一部分性别比的不平衡。
另外是管理上的疏忽使性别选择意愿的实现成为可能。20世纪80年代,B超、染色体技术用于胎儿性别检测之后,使生育性别选择有了可能,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问题逐渐显现出来。尽管国家政策对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做了严格明确的禁止规定,然而由于管理不到位或疏忽等其他原因,使人们生育性别选择意愿的实现变为可能,直接推动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升高。
C、健全农村养老保障是关键
就此问题,省社科院研究员张明全认为,毋庸置疑,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带来的后果是不堪设想的,长期偏高的出生人口性别比破坏了人类固有的自然生物属性,将会给社会的发展带来一系列负面影响。例如引发婚姻年龄段男女两性人口的比例失调,造成未来婚姻市场的失衡,并导致拐卖妇女、家庭不稳定、性犯罪增加等一系列社会问题的发生,也将危害社会经济健康稳定地发展。
张研究员认为要解决这一问题:首先要落实农村计划生育户养老保障政策。在做好农村计划生育户的养老保障工作的同时,摸清农户因实行计划生育而产生的生产和生活需求,进而探索出实行农村计划生育户养老保障的最佳方式。
其次是大力提倡和推广招赘婚姻模式。招赘婚嫁模式能提高女孩的养老价值和“传宗接代”价值,还可淡化人们的宗族观念。因此,凭借实行婚嫁模式变革、推行招赘婚姻来降低人们的性别偏好。
另外要加强对B超等现代医疗设备的使用和管理。确定违法进行性别鉴定的法律责任,严格控制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控制终止妊娠的药品流通。严禁采用医疗技术和设备做胎儿性别鉴定,堵住胎儿性别鉴定的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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