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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关于表彰2007年度省级医疗保险医疗服务管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

2007年度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认真贯彻省级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严格履行服务协议,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提升管理层次,管理服务水平明显提高,保障了广大职工的基本医疗,确保了基金平稳运行,并涌现出了许多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做好省级医疗保险管理服务工作,更好地为参保职工服务,经研究决定,对2007年度考核获得先进单位的第四军医大学唐都医院等17家定点医疗机构和刘宝玲等32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具体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1、先进集体:

第四军医大学唐都医院、交通大学第一医院、陕西省人民医院、西安市中心医院、西安市第一医院、西安市第四医院、西安市中医医院、武警总队医院、解放军451医院、西电集团医院、第四军医大学西京医院、高新医院、第四军医大学口腔医院、陕西省肿瘤医院、西安市红会医院、西安市精神卫生中心、正和医院。

2、先进个人

刘宝玲、张进、高虹、郝建伟、杨汉民、付琳娜、张文利、盛丽艳、刘锡玲、张玉鸿、葛丽萍、白翎、郭明霞、雷映霞、刘萍、梁梅云、赵建敏、王庆宏、韩新生、郭玉荣、张若平、陈彩莲、付葵、赵立新、杨焕英、许彩虹、冯晓雅、王健康、王晓薇、张玉健、辛惠琴、毛莲香。

希望大家向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学习,学习他们的先进经验和做法,立足医保工作实际,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推动省级医疗保险工作再上新台阶而努力奋斗。同时,希望受表彰的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更大成绩,为推动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做出应有的贡献。





顶端 Posted: 2008-06-18 13:52 | From:北京市网通ADSL [楼 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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