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区居民基本门诊医保初步方案出炉
7月1日起将在全市内推开
本报讯(记者/刘三琴通讯员/文元邹花妍)佛山力促在全省先行推行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根据时间表,7月1日起,全市居民基本门诊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将实施。在昨日召开的全市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现场会上,除试点的顺德区已公布外,其它4区公布了初步方案,其中,三水区的相关细节仍在商榷中。佛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周天明对高明区提出“5元看病”给参保人员最大优惠的思路尤为肯定。
会上透露,参加各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均可参加本区的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其中,禅城区和南海区参保范围还涵盖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本市户籍参保人员。此举预计惠及220多万人。
佛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黄曲君认为,各区方案坚持“区级统筹、政府主导、财政支持、收支平衡、保障适度”和“小病进社区、大病入医院”的原则,政策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倾斜,均有创新和特色。
黄曲君同时分析指出,门诊基本医疗保险涉及对象复杂、衔接面多、难度大。因此,在门诊医保的组织实施和管理上要强化服务意识,简化办事流程,方便老百姓办事,把好事办好。“另外还面临一些问题,由于各区基础不一样,比如,有的区财政投入压力较大,有的区承办医疗机构设施不够配套、网点覆盖面不够足,基层网点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参差不齐,这些对推进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产生一定的阻碍。”
会上指出,下一步,要加快拟订合理的《药品目录》,同时做好基本门诊承办医疗机构的资格审核、人员培训和协议签订等工作;完善医疗费用结算办法;落实财政补助资金;加强信息系统建设,市、区两级社保机构要重视信息系统建设,尽早实现与承办医疗机构的对接。
另据悉,目前,在先行试点的顺德区,各定点医院都作了适当的调整。该区各定点医院都将药品目录范围放宽,并对个人负担的20%全免。因此,也就是说,目前顺德区的保险待遇基本上是符合药品范围内的药品,个人只需交纳4元即可。
4区方案解读◎
将一、二级医院全部纳入定点医疗机构
缴费标准:将按每人每年180元,其中区镇各负担50元,个人缴纳80元。禅城区保险费标准为120元/人/年,区、镇(街道)财政各负担30元/人/年,个人负担60元/人/年(低保特困人员保险费个人负担部分由区慈善会社会医疗救助金负担)。
保险待遇:禅城区居民门诊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规定的药品费用予以100%报销;中草药方剂每剂减免3元。另据悉,禅城区药品目录品种初定在800—1000种。已参加城镇职工医保并享受门诊特定病种的参保人及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并享受门诊特殊病种报销的参保人,该特定(特殊)病种所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仍由城镇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报销;超过最高支付限额后所产生的门诊费用符合本规定的纳入报销范围。
评析:黄曲君分析指出,禅城区范围内医疗机构集中,市直、区属、镇属医院都有,且分别归属不同层级的政府管理,这为工作推进增加了难度。“禅城创新思路,将市、区的一、二级医院全部纳入定点医疗机构供居民选择,同时,将城镇职工一并纳入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保险费筹集与居民一样,为其他区考虑制度衔接推行城镇职工门诊制度提供了一定的参考和示范作用。”
另外,该区药品目录内费用100%报销,也比市指导意见规定的不低于70%有所超越。
为提高型参保居民建健康档案
缴费标准:分基础型和提高型。基础型按每人每年100元的标准筹集,由区、镇(街道)两级财政各负担20元/人/年,其余部分由个人负担。提高型按每人每年180元的标准筹集,由区、镇(街道)两级财政各负担20%,其余部分由个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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