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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缘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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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进一步规范手足口病临床诊断程序

日前,记者从辽宁省卫生厅获悉,为确保我省手足口病临床诊断的准确性,规范手足口病的临床诊断程序,各地、各单位将依据《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2008年版)》和《肠道病毒(EV71)感染诊疗指南(2008年版)》中规定的手足口病例判定标准进行临床病例诊断。

  据了解,我省针对当前在手足口病临床诊断和病人转诊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具体要求。二级以上医院临床确诊手足口病例,必须由院内相关专家组两名以上专家依据判定标准会诊后决定;对医疗机构疑似手足口病的重症患者,首先由区、县(市)级手足口病临床专家组进行会诊,仍不能排除的病例,应立即请市级专家组会诊,以进一步明确诊断。

顶端 Posted: 2008-05-10 10:13 | From:北京市网通ADSL [楼 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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