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召开会议全面总结和部署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9月28-29日,省政府在荆门召开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会议,全面总结我省4年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安排部署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工作。副省长蒋大国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卫生厅、省民政厅、省农业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负责人,各市、州、林区政府分管负责人、卫生局长、财政局长、民政局长和有农业人口的各县、市、区政府分管县(市、区)长、卫生局长共300余人参加会议。
蒋省长在讲话中主要讲了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总结经验,把握规律,增强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信心;二是认清形势,深化认识,进一步增强抓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三是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四是加强领导,落实措施,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健康发展。
蒋省长说,2003年,我省作为国家4个重点联系省之一,正式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几年来,我省坚持紧密联系实际,加大探索力度,取得了显著工作成效:一是制度框架基本形成;二是管理机制日趋完善;三是服务能力不断加强;四是保障水平明显提高;五是促进了农村卫生事业发展。全省初步形成了政府组织领导、卫生部门主管、相关部门配合、经办机构运作、医疗机构服务、农民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和运行模式,为全面推进新农合工作奠定了基础。截止2007年7月,全省已有91个县(市、区)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占全省县(市、区)总数的89%,其中,纳入中央财政补助范围的县(市、区)为82个,占全省县(市、区)总数的80.4%;覆盖农业人口3980万人,占全省农业人口总数的99%;参合农民人数为3246.5万人,参合率达到了81.57%;累计筹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27.4亿元,有3330万人次参合农民从中受益,其中134.7万人次获得住院费用补助、1805.8万人次获得门诊费用补助;参合农民住院费用补助率由2003的27.02%上升到2006年的30.13%,2007年上半年补助率达到了31.5%。
蒋省长指出,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之所以能取得以上成绩,主要得益于以下几个方面经验:一是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需求,是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核心;二是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配合,社会参与支持,是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发展的保障;三是坚持制度创新,完善管理模式,健全管理机制,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持续发展的关键;四是坚持严格监管,公开公正,管办分离,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健康发展的前提。
蒋省长强调,为确保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顺利推进,要切实认清当前所面临的新形势,一是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任务十分艰巨;二是健全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面临新的挑战;三是建立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任重道远。她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各相关部门要站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蒋省长提出,我省下一阶段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新农合持续发展,到2008年,全省实现以县(市、区)为单位农业人口全覆盖,农民参合率不断提高,医疗费用补偿机制科学合理,农民健康保障水平逐步提高,各项指标位居中西部地区前列。到2010年,在全省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蒋省长指出,我省下一步阶段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主要任务:一是确保按期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覆盖;二是进一步提高基金筹集与管理水平;三是努力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水平;四是切实增强医疗服务能力;五是着力提高经办机构的服务能力;六是加强与农村医保制度的衔接。
蒋省长强调,为确保下一阶段工作目标顺利实现,要健全四个机制:一是加强领导,健全科学管理机制;二是明确职责,健全部门协调机制;三是加大投入,健全政策保障机制;四是严格考评,健全激励约束机制。
蒋省长特别提出,2008年,有农业人口的城区都要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其中农业人口占总人口比例30%以上的城区将纳入省级财政补助范围,余下的省政府将分步纳入;关于农垦系统中属于农业人口的居民参合问题,按照国家的相关政策,可以按照农民自愿和属地化管理原则,将其纳入当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会上,省卫生厅、财政厅、民政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四个部门的负责人分别结合本部门实际,就如何做好下一步工作,做了部署讲话;荆门市、宜昌市、钟祥市、公安县、保康县等地政府领导分别从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监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医疗救助两个制度结合、门诊统筹、中医参与合作医疗等方面做了经验交流。
会议对当阳市、秭归县、老河口市、竹山县、咸丰县、阳新县、京山县、汉川市和黄陂区等9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先进县(市、区)进行了表彰,并颁发了奖牌。
会议期间,与会代表还实地参观考察了钟祥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现场。
(湖北省基妇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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