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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天不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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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灾地区食品卫生监督管理

1、不准在市场销售切开的水果和直接食用的冷荤菜;
2、不准销售来源不明的食品及原料;
3、严格审批新的食品生产加工单位,不得雇用未经体格检查的厨师加工食品;
4、所使用的有毒化学物应集中统一存放,作明显标志并由专人保管,避免误食;
5、集体用餐单位应优先配备清洁用水、洗涤消毒设备以及食品加热和冷藏设备;
6、禁止游动摊贩售卖非包装熟食品,尤其是散装熟肉和水产品;
7、水淹过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在做好食品设备、容器、环境的清洁。消毒后,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认可后开业,并加强对其食品和原料的监督,防止食品污染和使用发霉变质原料。
顶端 Posted: 2007-08-06 10:56 | [楼 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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