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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孩遭男友软禁性侵 从阳台攀水管下楼求救报警



  中新网2月21日电 台湾省台南县李姓男子与女朋友争吵后,将女友软禁在台中市租屋处,逼她脱光衣服强行性侵得逞。女友后来见他熟睡时,趁机从阳台攀水管下楼向友人求救。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中法院昨以妨害性自主罪,判李男三年四个月徒刑。另李男三度恐吓部分,各处徒刑四个月、五个月、四个月,减刑一半,合并执行为三年六个月。

  判决书指出,三十五岁的李姓男子在二00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清晨与女友在租屋处吵架,他不但出手殴打女友,还恐吓女友。由于女子先前就被殴打过,只好任由李男性侵得逞。



  女子遭性侵后,先忍着在屋内等候时机,直到当天中午十二时,见李姓男子在房间内熟睡时,赶紧从客厅阳台攀水管爬下楼,徒步跑到附近友人家里求救,到医院就医采证并报警。
顶端 Posted: 2008-02-27 14:44 | From:北京市网通ADSL [楼 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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