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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的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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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转发《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的通知

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转发《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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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2-25 09:41:00.0)




黑龙江省卫生厅文件









黑卫医发〔2008〕77号





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转发



《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行署卫生局:

现将《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8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是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单采血浆站要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好本辖区有关人员学习《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血液制品管理条例》、《单采血浆站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增强法律观念。加强体制和制度建设,形成人人动手,人人参与的氛围,强化血液安全和依法执业意识。

二是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单采血浆站要高度重视《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贯彻执行,牢固树立“血液无小事”的思想,切实按照办法和规范的要求,完善和建立单采血浆站质量管理体系,提高原料血浆质量,保证血液安全。

三是加强日常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违规行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单采血浆站进行监督管理,严肃血液安全监管职责和工作纪律,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把对血浆站进行执业检查作为工作重点。对不符合要求的原料血浆采集供应机构限期予以整改,仍不合格的坚决取消其采供原料血浆资格。请各地将贯彻落实情况及时报省卫生厅。











                      二○○八年二月十九日




顶端 Posted: 2008-02-25 12:03 | From:北京市网通ADSL [楼 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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