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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医疗机构变更办事程序

变更申请材料:

1、法人或主要负责人签署的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
2、申请变更登记的原因和理由;
3、登记机关规定提交的材料。
1)变更法定代表人:
A法定代表人任职证明;
B法定代表人签字表;
C医疗机构人事主管部门任免文件;
D法定代表人《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F《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

2)变更负责人:
A医疗机构人事主管部门任免文件;
B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C负责人《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D《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

3)增设诊疗科目
A业务用房的平面图及产权证明;
B拟设诊疗科目医护人员执业证书复印件;其他卫生技术人员上岗证复印件;
C与拟设诊疗科目相应的设备清单。
D《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

4)变更医疗机构名称
A相关批准文件;
B《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

5)变更床位(牙椅)数。
A医疗机构所在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是否符合当地《医

疗机构设置》规划的意见。

B《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

武江区、浈江区医疗机构申请变更到韶关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其余县(市、区)到各县(市、区)卫生局申请



市卫生局医政科联系电话:8774734,8176621
顶端 Posted: 2007-07-13 11:11 | [楼 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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