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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连云港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事件: 为进一步深化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规范事业单位用人制度,保证新进工作人员的素质,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转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的通知》(连人〔2005〕1号)文件精神,2007年连云港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将公开招聘普通高校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职位表)。 

3、身体健康,能适应应聘岗位工作。 

4、应聘人员必须为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或往届(限部分专业)未就业的毕业生,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毕业时需同时持有毕业证及学位证书。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07年1月16日-2007年2月28日(工作日)上午:09:00~11:00,下午:14:30~16:30。 

2、报名地点:连云港市卫生局政治处。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每位应聘者可以选择两所招聘单位的同一个岗位报名,重复报考无效。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户籍证明、相关学历证明(应届毕业生出具《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往届生出具毕业及学位证书)、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以及一寸彩色免冠近照2张,往届毕业生需同时提供档案存放地人才交流部门或当地街道开具的未就业证明,并填写《连云港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到招聘单位相关部门(详见附表)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由招聘单位签署意见后,到连云港市卫生局政治处办理正式报名手续,报名费100元/人。 

报名结束,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确定为考试考核对象,通过连云港市卫生局网站(wsj.lyg.gov.cn)、连云港市人才网(www.lygrc.com)等途径予以公布。准考证于3月15日前发放。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本次考试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由连云港市卫生局统一组织、实施。考试内容以拟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2007年3月下旬,具体时间请关注连云港市卫生局网站(wsj.lyg.gov.cn)公告。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地点和时间参加笔试。若报名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职位开考比例1:3以上的要求,则由招聘单位、市卫生局研究后决定是否按比例减少招聘人员或收回该职位,并及时通知报考人员改报其它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或取消考试。 

  3、笔试阅卷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结合本人志愿选择面试入围人员,以第一志愿为优选,在第一志愿未满的情况下可以从第二志愿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选择入围人员(入围比例3:1)。入围考生参加面试、实践技能考试。面试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卫生局网站(wsj.lyg.gov.cn)、连云港市人才网(www.lygrc.com)予以公布,并由招聘单位通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作为参加面试的资格成绩,分数不计入最后录取成绩。笔试成绩可以在连云港市卫生局网站查询。 

  4、面试。 

面试由连云港市卫生局、各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面试、实践技能考试考官由市卫生局、招聘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专家7-9人组成。有关单位对面试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面试、实践技能考试内容范围: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面试成绩为百分制,不设合格线(未能达到竞争的面试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结束后,进行专业实践技能考核的岗位,总分按专业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占30%,面试占7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分。面试及总成绩由用人单位直接通知本人,并在连云港市卫生局网站(wsj.lyg.gov.cn)、连云港市人才网(www.lygrc.com)等相关网站上予以公布。 

  四、录用 

  1、用人单位根据考试考核等综合情况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安排其进行体检。 

  2、拟录人员的体检标准按国家人事部、卫生部2005年1月20日颁布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于医疗卫生行业特点,乙肝病原携带者不能报名参加本次考试。 

  3、经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由用人单位负责对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全面考核,考核主要采取查阅学生档案、听取学校及实习单位意见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水平、管理能力、工作实绩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考核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执行。经体检、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4、考核合格人员在公示7天后无异议的,各用人单位和拟聘用人员签定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生在取得所有证书(毕业证、学位证等)正式毕业后,与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合同。聘用手续、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本次招聘的毕业生聘用时若不能提供应聘岗位要求的有效证件,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6、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办理正式入编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五、招聘考务咨询电话及发布信息网址 

  招聘考务咨询电话:0518-5820178

  监督电话:0518-5820181 

  信息发布网址: 连云港市卫生局网站(wsj.lyg.gov.cn) 

  连云港市人才网(www.lygrc.com)   

顶端 Posted: 2007-08-03 12:10 | [楼 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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