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灿烂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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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力争低于4.8%

?“2007年,辽宁省各级物价部门按照国家发改委和辽宁省委、省政府的总体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加快老工业基地振兴这个主题,不断深化资源环境价格改革,着力解决涉及民生的价格矛盾,强化市场价格监管与调控,努力开拓价格服务领域,为促进辽宁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新贡献。”近日,辽宁省物价局局长吕廉生在2008年辽宁省物价工作暨检查工作会议上表示,今年辽宁物价的工作重点将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整顿市场价格秩序,控制价格总水平等方面。按国家发改委要求,今年辽宁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要力争控制在略低于2007年全国实际平均涨幅(4.8%)以内。
?? 去年着力解决了一大批民生价格矛盾
?? 吕廉生说,一年来,辽宁省各级物价部门及时梳理和妥善处理民生价格矛盾,努力缓解“上学贵、看病贵、住房贵、打官司贵”等关系民生的价格矛盾。一是按照国家发改委的要求,省局组织各市物价部门对教育收费政策进行了一次彻底清理,相继取消了教育部门高中自费生学费以及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同时对个别物价部门越权定价,提高收费标准的问题予以纠正,使教育乱收费问题从源头上得到进一步的治理。二是,根据国家统一部署,辽宁省对1110余种国家定价药品价格进行了调整,总降价金额约3000万元;同时,对医院的药品加价率实行按实际进价顺加15%差率,年降价金额约9亿元。为促进社区卫生和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发展,各地还与卫生部门联合,制定了社区卫生和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有关收费项目和标准。
?? 清理和整顿商品房入住环节收费是去年物价工作突出的亮点。吕廉生说,一年来,各级物价部门坚持 “上下结合、分级负责”的原则,对本地区所有商品住房入住环节的收费做到了逐项的清理。在此基础上,通过召开座谈会,形成清理方案,会同省建设厅下达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明确了涉房收费政策。
?? 同时,还规范司法收费。认真贯彻国务院《诉讼费用管理规定》,及时将法院诉讼收费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 ,规范了司法收费行为,减轻了诉讼费用的负担;根据全国人大的有关规定和国家发改委的要求,重新核定司法鉴定收费范围及收费标准,出台《辽宁省律师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司法鉴定收费和律师收费行为。
?? 另外,加强电信、旅游等收费管理。吕廉生说,为了促进电信市场健康发展,减轻用户负担,辽宁省将固定电话本地网区间通话费由每分钟0.4元降低为0.3元?将移动电话全球通用户接听每分钟0.4元改为免费接听?国内漫游费由每分钟0.6元降为0.2元。以上政策的实施,每年可减轻电信用户负担2.1亿元。同时 ,全省还加强了对旅游景点收费的规范管理。全省集中时间和人力,对省内34个游览参观点门票及相关收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察。从各地反馈的情况看,去年全省游客投诉景点乱收费案件比上年明显下降。
?? 今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4.8%以内
?? 在谈到2008年辽宁省价格工作的总体要求时,吕廉生说,辽宁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物价局长会议和辽宁省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整顿市场价格秩序,控制价格总水平,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 实行调控目标责任制。按国家发改委要求,今年辽宁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要力争控制在略低于2007年全国实际平均涨幅(4.8%)以内。吕廉生说,要实现这个目标,需要各地共同努力。凡是去年价格总水平涨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市,今年要有明显下降,力争控制在去年全国平均实际涨幅之内;凡是去年价格总水平涨幅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市,今年也要严格控制,力争不高于本市去年的实际涨幅。为确保上述预期调控目标的实现,全省要建立健全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省局要以适当方式,对各市价格调控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对部分价格总水平上涨过高的地区还要进行重点督察,并建立通报制度。请各市按国家和省下发的有关文件要求,积极做好本市级价格调控工作,同时还要认真抓好对各县调控工作具体指导和考核工作。国务院和省政府电视电话会议后,省局召开了各市物价局长紧急会议。各级物价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按照会议具体部署,认真做好对市场价格的监管和调控,切实维护正常市场价格秩序,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利益。
?? 进一步提高价格监测水平。吕廉生说,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经济工作会议讲话中指出,要“加强价格监测”,“深入研究价格总水平变化规律和特点,提高价格调控的预见性。”总书记的讲话对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进一步做好价格监测和预警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一定要认真落实总书记讲话精神。要进一步完善价格监测制度。各级物价部门的主要领导都要把价格监测工作作为宏观调控的基础工作认真抓实抓好。要配备得力人员,建立工作责任制,指定专人采报价格,及时、准确地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监测任务。要提高价格监测工作的预见性。加强对粮食、猪肉、食用油、钢材、化肥、成品油等重点品种价格变动苗头性、趋势性的跟踪监测。增强监测分析的针对性和预见性,切实提高价格预测预警水平。要提高快速应急反应能力。各地的各项应急价格监测制度和监控体系要常态化,确保价格异常波动在第一时间发现,在第一时间采取调控措施,在第一时间上报有关信息。四是要充分发挥价格监测为领导宏观决策服务的职能。要围绕各阶段监测重点和价格热点,主动开展动态监测,抓好专题市场价格调查,及时提交分析报告。
?? 认真落实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经辽宁省政府批准,辽宁省已经启动对粮、油、肉、蛋、奶等重要商品和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一是必须坚持符合经济规律,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搞活流通。价格干预措施是在价格显著上涨或者可能显著上涨的特殊情况下,采取的临时性措施,目的在于制止企业不合理涨价和乱涨价,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不能影响企业合理的自主定价,更不是冻结物价。对企业合理涨价的申请,要给予确认,促进企业发展生产,搞活流通,增加市场供应。二是必须坚持适时适度的原则。所谓适时就是在价格显著上涨或者可能显著上涨时实施干预措施,显著上涨的情形消除后,应及时解除临时干预措施;所谓适度就是对少数与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重要商品及服务进行干预,只对达到一定规模,对市场影响较大的生产企业提价进行干预。适时适度原则,还应体现在干预品种范围不宜过多,控制水平不宜过严,应利用政策形成洼地效应,吸引货源。三是在审核提价申请时要划清合理与不合理界限,处理好社会平均成本与企业个别成本的关系,合理确定利润水平。四是实施价格干预措施,要注意两种倾向。一方面要防止畏难情绪、无所作为,对价格干预措施不落实,对上涨现象放任不管;另一方面要防止干预过度,随意扩大价格干预的商品和服务范围,影响企业正常经营。
?? 着力解决民生价格问题。吕廉生说,要围绕领导关注、群众关心的民生价格问题,积极履行价格职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价格权益。深入开展重点领域价费专项检查。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和辽宁省实际,2008年全省要集中开展惠农价费、涉房收费、医药价格、教育收费、电力价格和通信资费专项检查。开展惠农价费专项检查,要围绕稳定农资价格,重点检查化肥生产用电、用气和铁路运输实行价格优惠政策执行情况;围绕减轻农民不合理负担,重点检查农村中小学教育、农民建房、农村殡葬、计划生育、有线电视等领域的乱收费行为;围绕落实农产品“绿色通道”规费减免政策,重点检查对鲜活农产品运输过程中的乱收费行为。同时,各地还要集中检查电业部门、自来水公司、煤气公司对各级各类学校用电、用水、用气执行民用价格政策情况,重点查处改变计价方式变相涨价、超标准收费、违反有关规定乱收费行为。开展涉房收费专项检查,重点查处涉及房地产开发的国土、规划、建设、房产、环保、卫生防疫、消防等行政部门收费政策执行情况;重点查处入住环节物业公司超标准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违反规定代收代缴收费和只收费不服务,以及部分行政部门依托行政职能强行收费、强行出售商品等价格违法行为;重点查处销售环节中供水、供气、供暖、供电、通信、有线电视等行业凭借垄断地位强行收费的行为。开展电力价格专项检查,重点查处电力企业擅自提高电价、降低或变相降低上网电价,以及执行脱硫电价、差别电价情况。开展通信资费专项检查,重点查处自立项目收费、超标准收费和擅自改变计费方式变相涨价,以及利用垄断地位强制消费者购买指定商品和接受指定服务、增加消费者负担等行为。开展医药价格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医疗服务收费政策、药品和医用卫生材料销售价格以及医疗器械销售加价率政策执行情况。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所属单位各种乱收费行为。包括义务教育阶段免收学杂费政策落实情况,高中教育阶段违反“三限”政策或以“改制”为名乱收费行为,专科院校越权定价、自立项目、自定标准的违规收费行为。各地要切实加强对专项检查工作领导,不断创新检查方式,增强查处工作力度,提高专项检查的有效性。在认真完成国家和省局统一部署的专项检查任务同时,各市可结合本地实际,有重点地组织开展对其他行业价格与收费的大检查。
顶端 Posted: 2008-03-19 15:47 | [楼 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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