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岗位培训实践技能考试管理人员和
考务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盟市卫生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卫生局:
根据卫生部和自治区中央补助内蒙古社区卫生人员培训项目管理方案和有关要求,卫生厅于2008年1月组织了2006年度中央补助内蒙古社区卫生人员项目培训的理论考试,成绩于2008年3月予以公布。按照卫生部规定,项目培训理论考试合格人员还需参加临床和社区实践技能考试,社区卫生服务人员项目培训理论和实践技能考试全部合格的人员,才能取得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实践技能是社区卫生人员岗位培训的重要内容,是提高社区卫生人员培训质量的重要环节。为了使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实践技能考试顺利进行,保证实践技能考试的质量,卫生厅决定在包头市举办全区全科医师及社区护士岗位培训技能操作考试管理人员和考务人员培训班。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社区卫生人员培训实践技能考试内容与流程;
2.社区卫生人员培训项目实践技能考试组织与管理;
3.研究讨论下一步社区卫生人员培训项目落实工作。
二、参加培训人员
1.各盟市卫生局,二连浩特市、满洲里市卫生局科教科科长、全科医学培训中心负责人和实践技能考试操作主要负责人;
2.各盟市实践技能操作承办单位负责人;
3.全科医师和社区护士岗位培训技能操作考试主考各1名(从事临床、护理专业工作,有严肃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规范的临床或护理基本技能操作能力,并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及丰富教学经验的医护人员。符合上述条件并参与组织过临床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护士资格实践技能考试的人员优先考虑)。
三、培训时间、地点
1.培训时间:2008年3月31日报到,4月1日~3日培训,4日离会。培训班不接站,请自行前往;
2.报到及培训地点:包头市丽晶大酒店(包头市青山区富强路7号)。
四、其他事宜
1.报到时每人交资料费、培训费300元,交通住宿费用自理;
2.各盟市卫生局和各盟市全科培训中心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本地区有关人员参加这次实践技能考试操作培训班学习,并要保证参加培训人员的素质;
3.请各盟市卫生局认真填写回执,务于3月25日前报到自治区全科医学培训中心(包头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联系地址:包头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内蒙古包头市钢铁大街60号)
联 系 人:刘可征
联系电话:0472—5991359、5991127
传 真:0472—5991359、2107233
E-mail:liukezheng
2006@126.com 邮政编码:014010
卫生厅联系人:张建国
联系电话:0471—6944305
附件:1.包头火车站、机场到丽晶大酒店乘车线路说明
2.参加培训人员回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