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友网地方站 » 佛山 » 佛山五区居民门诊基本医保方案7月1日正式实施 (转到动态网页)
本页主题: 佛山五区居民门诊基本医保方案7月1日正式实施 加为IE收藏 | 收藏主题 |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circle
级别: 新手上路


精华: 0
发帖: 136
威望: 137 点
健康币: 0 个
贡献值: 0 点
好评度: 0 点
注册时间:2008-05-22
最后登录:2008-05-23

 佛山五区居民门诊基本医保方案7月1日正式实施

  昨日,佛山市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第二次现场会在高明举行。会议通报,各区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已基本确定,并确定于7月1日实施。

    据《佛山日报》报道,佛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周天明出席会议。各区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因地制宜,各有特色:南海区缴费方式既考虑“广覆盖”、又照顾“高要求”,将基本保障与提高保障水平相结合,分为基础型和提高型两种类型供居民选择;禅城区范围内医疗机构集中,将市、区的一、二级医院全部纳入定点医疗机构供居民选择;而高明区相对其他各区虽财力较弱,但政府高度重视舍得投入,每年拿出1200万元推行居民医保。

    周天明高度赞扬了高明区的实施方案,认为高明区委、区政府认识到位,认真调研,方案合理适中,从实际出发,让公共财政更好地服务群众。他同时表示,在推行该制度中,仍然有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不健全,信息网络不能全市联网等问题。

    周天明强调,距离7月1日还有1个多月时间,各区应认真落实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加强各部门配合,全力推进居民门诊制度。

    五区居民门诊实施方案

    禅城:保险费标准为120元/人/年,其中财政承担50%,个人承担50%。参保人在指定医院就医时,指定药品可100%报销,中草药方剂每剂3元直接减免。

    南海:保险费分两种:基础型的标准为100元/人/年;提高型的180元/人/年。其中,财政承担40%,个人承担60%。就医时,社区卫生服务站可报销80%,一级医院报销70%,二级医院报销50%。提高型的可每个保险年度享受一次免费健康体检。

    顺德:仍然执行去年80元/人/年的收费标准,其中财政和个人各承担50%。而在报销比例上,将80%提高到了100%,同时对《药品目录》进行了调整,新增了几十种门诊常用药。

    高明:保险费标准为100元/人/年,其中财政承担60%,个人承担40%。参保人就医时,每次只需要缴纳5元费用,规定药品费用全免。

    三水:保险费标准为80元/人/年,拟在保留45种特定病种门诊的同时,由区、镇两级财政出资解决本年度门诊医疗所需费用。(完)

顶端 Posted: 2008-05-22 16:09 | From:北京市网通ADSL [楼 主]
病友网地方站 » 佛山
快速发帖 顶端
内容
HTML 代码不可用

使用签名
Wind Code自动转换

字数检查
恢复数据
 认证码:
按 Ctrl+Enter 直接提交
表情 [更多]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河北 山西 陕西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内蒙古 甘肃 宁夏 青海 新疆 香港 澳门 台湾


国家药监:B-0104-0007-000008 北京药监:B0104-0007 京ICP证040570号 京ICP备05060183号
病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