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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市居民医保第二次缴费启动 参保人员可一次完成缴费

按照规定,“居民医保”第二批集中缴费期为2007年12月24日~2008年1月15日下午5时,在此期间参保人员申报参保均按一个自然年度缴纳医疗保险费用,2008年4月1日开始享受医保待遇。因此,凡在2007年12月24日至2008年1月14日期间新申报人员,申报当日,社区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参保人员低保证、身份证、户口本内容为其准确录入并确认信息,参保人则应详细核对本人基础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核实准确无误后确认签字。此后,凭社区经办机构开具的“医保卡缴费通知单”,参保人第二日即可凭缴费单、身份证同时缴纳医保卡制卡费用和医保费用。


  昨日,省会居民医保第二批集中参保缴费启动。为方便市民参保,郑州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发出通知,即日起,新申报参保人员医保卡制卡费用与医疗保险保费无须再分两次缴纳,参保信息确认后次日,申报人可前往银行一次性完成缴费参保。  中国金融市长年会

  据市医保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以往省会居民申请参加居民医保,应首先前往银行缴纳医保卡制卡费用,待医保卡制作完成并发放到手中后,再持卡前往银行缴纳医疗保险费用,申请人从递交申请到完成参保缴费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然而,随着全市居民医保新政的逐步推广,越来越多的省会居民急于参保。因此,为缩短参保人员申请缴费周期,自全市第二次集中缴费期起,新申报人员只需在递交参保申请当日在社区经办机构真实、准确地确认本人参保信息,申报次日即可一次性完成缴纳医保卡制卡费用和医疗保险保费。  中国金融内参

  按照规定,“居民医保”第二批集中缴费期为2007年12月24日~2008年1月15日下午5时,在此期间参保人员申报参保均按一个自然年度缴纳医疗保险费用,2008年4月1日开始享受医保待遇。因此,凡在2007年12月24日至2008年1月14日期间新申报人员,申报当日,社区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参保人员低保证、身份证、户口本内容为其准确录入并确认信息,参保人则应详细核对本人基础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核实准确无误后确认签字。此后,凭社区经办机构开具的“医保卡缴费通知单”,参保人第二日即可凭缴费单、身份证同时缴纳医保卡制卡费用和医保费用。

  此外,考虑到部分家庭的特殊情况,凡在此期间出现申请人员随单位参加职工医保、外地上学、异地工作、死亡、低保非低保录入错误等情况的,缴费者应于2008年1月10日前赶往市医保中心二楼大厅八号窗口变更信息,但申请人基础信息在医保卡制卡周期内不能变更,并且参保人员跨区转移、家庭合并、家庭分立、职工医保转居民医保变更手续目前暂时不能办理。咨询电话:12333、67431552。
顶端 Posted: 2007-12-25 09:49 | From:北京市网通ADSL [楼 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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