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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际星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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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市药监局在保护谁的利益?

药品和医疗器械关乎老百姓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目前,整顿和规范医药市场,坚决打击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案件,保证老百姓就医用药的安全,维护社会稳定,越来越引起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成效日益显现。尤其是对“齐二药”等假药案的严厉打击,更加彰显了政府的决心,给人以信心和希望。
  
  这不,今年1月至9月,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总共立案查处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案件2156起,结案2095起,结案率为97.2%。其中重大案件9起,移交公安部门两起,收缴罚没款314.3万元。为此,在30日举行的郑州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吴希悦专门就2007年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监管工作的整体情况进行了通报。然而,对于他们已查处的9起重大案件却是遮遮掩掩,不肯透露一点案情。面对记者的询问,该局一位负责案件查处的负责人说,移交公安部门的两起案件,由于还在侦破中,不能公布;对于另外7起案件,“新闻发布会结束后,下去再说”。这就怪了,面对新闻媒体,郑州市药监局怎么又尤抱琵琶半遮面了呢?
  
  “我们之所以不想公开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案件,主要是考虑到企业的生存发展,如果曝光了这些案件,就会给企业造成灭顶之灾,企业就有垮台的危险。”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吴希悦的一席话,出人意料(据10月31日《东方今报》)。无疑,违法企业受到了不应有的保护,可以算上行政滥作为。尽管具体做法是错误的,但局长面对媒体能够实话实说,也是一种坦诚。
  
  可以肯定地说,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案件的查处是很有力度的,功不可没。但是他们对违法企业袒护的态度是很不足取的,这种做法将会危害极大,后患无穷。作为行政执法机关,药监局依法负责对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进行综合监督,依法负责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和监督管理,可以说,其工作直接维系着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危,责任重大。而药监局在违法企业利益与老百姓利益之间,只能作出不二选择,要么保护违法企业利益,要么保护老百姓利益。
  
  按理说,对于那些胆敢视人民群众健康权和生命权为儿戏的违法行为,特别是重大案件决不能心慈手软,应该发现一起严厉查处一起,公开暴光一起,毫不留情,无原则的照顾就是造孽。搞所谓的内部处理,光处罚不曝光,妄开尊面,高抬贵手,甚至等到“如果他们还不改正,对不起,该曝光就曝光”,那可就晚了,甚至会宠患为害,一发不可收拾。药监局只考虑企业的利益,那么,老百姓的利益呢?关键是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等不得、也容不得任何拖延与侥幸。即使是人性执法也不能背离政策原则。
  
  问题还有,药监局对医疗企业的生产实施监督管理的权力,毕竟是人民群众所赋予的。既然权为人民所授,行政行为就必须为人民负责。药监局不仅要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还要保护他们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及时把监管中发现的情况反馈给老百姓,这也是对企业的监督,对人民群众负责的重要内容。
  
  说到底,药监局长不愿公布案情,还是源于其内心有隐情。无奈,在保护当地经济发展,促进社会进步成为各级政府官员头等政治任务的大背景下,还有谁敢于因履行公务职责而落下破坏经济建设的罪名呢?看来,错位的发展观,错误的政绩观,以及地方保护主义,才是药监局保护违法企业利益而无视人民群众利益的病根所在。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还必须认真根治心病,真正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顶端 Posted: 2007-11-01 09:24 | From:北京市网通ADSL [楼 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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