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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南市市中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关于加强年夜饭管理的通知

驻区各餐饮单位:
  根据省、市卫生监督部门关于加强春节期间餐饮卫生监督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市中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专门制定了《2008年春节期间卫生监督工作方案》。为保障春节期间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卫生安全,防止发生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事件,今年市中区将实行年夜饭申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辖区内的餐饮单位凡承办5桌以上年夜饭的须到市中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申报备案。
  二、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加强食品卫生管理,加强对全体员工的思想教育和法制培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从现在开始对店内的所有涉及到食品卫生安全的情况彻底进行自查,消除不卫生,不安全隐患,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三、建立年夜饭原辅料食品进货索证台账制度,严格按照《餐饮业食品索证管理规定》从正规渠道采购食品及原料,并索取购物凭证,采购生猪肉应查验是否为定点屠宰企业屠宰的产品,并查验检疫合格证明,不得采购、使用超过保质期和腐败变质的食品。
  四、餐饮单位要严格遵守《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加工制作食品的各个环节要符合卫生要求,严禁超过接待能力承接年夜饭,菜肴须留样48小时以备查验。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得低于70℃,冷菜要在专用间制作;烹饪后至食用前存放超过2小时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凡隔餐、隔夜的熟制品须充分加热后方可食用;食品、用具必须生熟分开,餐具要严格消毒;从业人员须持健康和培训合格证明上岗。
  五、经营年夜饭的单位必须设立专职的卫生管理人员,积极配合卫生监督部门承担起本单位的食品卫生管理工作。
  六、市中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节日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对经营年夜饭的餐饮单位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对违反《食品卫生法》的行为将依法处罚。
  市中区食品卫生监督值班电话为:82569202。


顶端 Posted: 2008-10-24 17:20 | From:北京市 [楼 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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