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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铜陵市统一实施医疗责任保险工作正式启动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市卫生局决定以全市医疗机构统一实施新型的医疗责任保险为契入点,指导组建独立的医疗纠纷调解中心,作为中立第三方参与医患纠纷调处,进一步拓宽医患纠纷处理渠道。2007年7月18日,市卫生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正式向在铜7家保险经营机构发出《铜陵市医疗责任保险项目》招标邀请函和招标文件,并定于2007年8月16日完成开标和评标工作,8月20日正式确定中标的保险经营机构。预计8月底前将完成铜陵市医疗纠纷调解中心的组建和挂牌。

    与以往医疗责任保险相比有较大改进:一是从以前只保医疗事故赔偿扩大到医疗事故、医疗差错及医疗意外的赔偿,基本涵盖了医疗机构诊疗活动中各种民事赔偿责任;二是从以前只负责财产理赔转变为通过医疗纠纷调解中心积极主动的工作,实现医疗纠纷从医院内转移到医院外进行有序处理的目的,从而实现医疗纠纷处理主体和处理空间转移,处理责任和赔付责任转移,最终优化医疗执业环境,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顶端 Posted: 2007-08-24 14:40 | From:北京市网通ADSL [楼 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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