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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伤的秋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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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进一步加强餐饮单位进货索证等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餐饮单位进货索证等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青  海  省  卫  生  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餐饮单位进货索证等制度

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西宁市、海东地区、各自治州卫生局,厅卫生监督所:

根据《青海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和我厅《关于全省开展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青卫法监〔2007〕53号)的要求,为切实搞好我省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全省进一步加强餐饮单位进货索证等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监督指导餐饮单位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强化餐饮单位法人代表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强对所辖餐饮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按照我厅统一制定的表格,要求辖区所有餐饮单位必须立即制定并落实食品原料进货索证查验、餐饮业商品进(出)货台帐、质量服务承诺和投诉处理、不合格食品退市等制度(详见附件1),明确责任,落实到人。要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餐饮经营单位法人代表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并按照统一格式制作食品及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台帐(附件2),台帐登记每日一份,指定专人对所采购食品及原料逐项登记,及时整理,归入专门档案。对不按要求或者不建立上述卫生管理制度的单位,要依法查处,并予以公示;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卫生许可证。

二、加强餐饮经营单位卫生监督检查,推动我省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大对餐饮单位的卫生监督检查力度,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和单位。同时,对所辖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一次详尽的基数调查,按要求填写县城以上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基数调查表(附件3),摸清辖区内食品加工生产企业、餐饮单位、食品批发零售企业的基本情况。请各州(地、市)卫生局统一收集、汇总当地调查情况,并于2007年10月底前报我厅法监处。以上附件可在省卫生厅网站下载。


顶端 Posted: 2007-10-18 11:24 | From:北京市网通ADSL [楼 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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