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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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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海省卫生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护人员公告

青海省卫生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护人员公告

根据《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规定,为进一步做好厅直事业单位接收医学院校毕业生工作,积极推进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完善以岗位聘用为核心的用人机制,在选人用人过程中坚持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院校应往届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

岗 位
人 数
资  格  条  件

临 床
80人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学士学位证(三级甲等医院同时取得国家英语四级证书)。

医 技
30人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学士学位证(三级甲等医院同时取得国家英语四级证书)。

护 理
120人

(其中中专20人,大专60人,本科40人)
中专以上学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下。



二、招聘范围及程序:

凡是国家认可的正规国民教育医学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并有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统招生毕业分配报到证的应往届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考试。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笔试,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1比2的比例确定并推荐面试及考核人选,由用人单位进行面试、考核及体检。拟聘人员报省卫生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大中专毕业生接收手续。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凡符合以上报考条件的医学院校大中专毕业生于6月16日—6月25日到省卫生人才交流中心(南川西路69号)报名,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小2寸免冠照片2张(联系电话:0971—4320097

联系人:王惠敏)。

四、招聘考试内容及时间:

根据岗位需要招聘考试分笔试、面试和考核。笔试设专业基础知识(含临床和护理)和公共基础知识;面试由用人单位采取灵活多样的测评方式和内容组织实施;考核由省卫生人才交流中心和用人单位进行德、知、能、技等全面考评,并对其在学校或实习单位表现情况进行考核。综合面试和考核情况,最后确定拟聘人员,并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经体检不合格人员,其空缺名额,可在后备人选中依次递补。具体考试日期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五、岗位聘用:

经考试、面试和考核及体检合格确定的拟聘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人员实行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并按照国家有关人事政策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顶端 Posted: 2007-10-17 12:09 | From:北京市网通ADSL [楼 主]
小鬼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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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查这次考试成绩?
顶端 Posted: 2008-08-11 10:23 | From:青海省 1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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