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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印发“社区卫生服务

重庆市卫生局电子公文 渝卫〔2007〕148号 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印发“社区卫生服务家庭行”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局,市级有关医疗卫生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意见》和即将召开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加强社区卫生工作宣传,使广大居民群众了解社区卫生服务,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享受到相关的惠民政策,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的氛围,促进社区卫生服务可持续发展,决定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家庭行”宣传活动。现将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二○○七年十月十二日 主题词:社区卫生 宣传活动 方案 通知重庆市卫生局办公室 2007年10月12日印发 重庆市“社区卫生服务家庭行” 宣传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即将召开的中共十七大精神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意见》(渝府发〔2007〕65号),进一步加强社区卫生工作宣传,推动社区卫生服务发展,使广大居民群众了解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政策,享受到市委、市政府的关怀,体会到社区卫生服务的方便快捷,并对社区卫生服务的范围、项目、内容、功能、作用有一个较全面的认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的氛围,拟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家庭行”活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活动主题主题:服务、惠民、健康。二、活动时间待定(另行通知)。三、活动范围全市各区县(自治县)。重点在主城九区、经开区、高新区和六大区域中心。四、活动内容(一)市级大型宣传活动在解放碑举行“社区卫生服务家庭行”启动仪式,市卫生局主办,渝中区卫生局承办。市社区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1名领导,主城6区每区各40人,经开区、高新区各20人,承担社区卫生服务人才培训任务的市级医院(全科医学临床培训基地)各20人参加,邀请市领导和市健康形象大使出席。现场举行文艺演出、开展义诊、健康咨询和发放健康教育宣传资料。主城九区和经开区、高新区分别制作一块宣传本区社区卫生服务的展板,展板内容由各区提供,由市健康教育所统一制作;各区和承担社区卫生培训任务的医院分别安排4名医务人员现场义诊和健康咨询。健康教育宣传资料由各区自行提供,各区方队的医疗卫生人员统一着装(具体安排见启动仪式专题方案)。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家庭行”活动期间,市健康教育所适时为市级机关工作人员举行一次大型健康教育讲座。(二)区县开展活动 1、社区卫生宣传活动各区县(自治县)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深入广泛宣传,联系有关媒体对“社区卫生服务家庭行”进行系列报到。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向社区每个家庭送一封公开信,出一期专题宣传专栏,为社区居民举行一次健康教育专题讲座。 2、发放公共卫生服务券全市各区县(自治县)根据《重庆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渝办发〔2007〕196号)规定的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和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07年城市社区公共卫生补助经费的通知》(渝财社〔2007〕186号)所下拨的经费,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相应的服务项目及要求,制作公共卫生服务券在年内发放到居民家中,并提供公共卫生服务。服务券样式由市卫生局妇社处统一确定。 3、公立大中型医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签字仪式根据《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卫〔2007〕67号)要求,组织实施对口支援活动。支援与受援双方签订责任书。医院安排专家定期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口支援,开设社区专家门诊、巡诊或做专题讲座。(市级综合医院对口支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名单另行下发。) 4、义诊活动各区县(自治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深入所在社区及家庭,开展一次为社区居民提供免费诊疗、咨询的义诊活动。有条件的区县对特殊人群提供一次免费医疗救助,或对辖区内的民工提供一次免费体检。 5、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揭牌主城九区、经开区、高新区和六大区域中心,每区一所标准化建设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正式揭牌,凸显社区卫生服务品牌形象。 6、其他活动各区县(自治县)可根据自身实际,结合活动主题开展一些具有特色的活动。五、活动安排(一)准备阶段(10月底以前)。制定活动工作计划和具体日程安排,协调相关成员单位,联系有关媒体,并指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二)活动实施阶段。除启动仪式和市级组织的大型健康教育讲座由市卫生局组织外,其他活动均以区县(自治县)为单位开展。各区县(自治县)要集思广益,广泛发动群众,使活动丰富多彩。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媒体和流动宣传车等宣传工具,以及户外广告、宣传画、宣传栏、宣传标语、横幅、墙报、板报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地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宣传,使城市社区范围内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三)总结提高阶段。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局要做好相关宣传信息的收集,认真总结工作取得的成效,对活动中一些好做法、好经验,应及时组织推广,不断推动宣传活动的深入发展。六、活动要求(一)各区县(自治县)要高度重视,成立宣传活动的组织领导机构,制定相应的活动方案,认真履行职责,上下联动,紧密合作,认真实施,确保社区卫生服务家庭行各项活动内容落到实处。(二)各级社区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政府的参谋和助手,将这次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及时报告党政领导,争取重视和支持;要协调相关部门,发动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活动,围绕主题,结合部门职责,大力宣传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政策措施,督促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开展。(三)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配合辖区管理部门,并依靠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力量,深入家庭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提高社区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的认知度和信任度,主动接受和利用社区卫生服务。(四)各地在开展活动中,要注重内容和形式的统一,求真务实,讲求实效,增强针对性,做到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居民,特别要把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政策措施、目的意义宣传透彻,使广大社区居民了解和支持社区卫生工作。(五)各区县(自治县)于10月底和活动结束后分别将本地活动方案、活动工作总结以电子邮件方式上报市卫生局妇社处。(联系人:李顺平,杜蕾,联系电话:67702208,67706597传真:67706597,邮箱:cqsqws@126.com) 

顶端 Posted: 2007-10-15 12:06 | From:北京市网通ADSL [楼 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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