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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合作医疗工作动态第17期

第1期
(总第17期)

2008年1月28日

本期目录:
1、我省召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工作会议暨省级定点医院授牌仪式
2、我省确定二十家新农合省级定点医院
3、我省2008年新农合参合筹资工作进展顺利
4、常德市积极推行市级定点医院新农合病人住院补偿公示制
5、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解放军169中心医院率先在全省省级医院实行参合农民住院即付即补
6、沅江市乡镇专职审核员强化责任  严把“三关”
7、南华大学附属一医院建立参合农民病例评审制度
8、衡东县对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全程监管,分段把关
9、石门县统一“武装”乡镇合管站
10、嘉禾县新农合宣传发动"五法"富有成效




我省召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工作会议
暨省级定点医院授牌仪式

    2007年12月27日,省卫生厅在长沙市召开了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工作会议暨省级定点医院授牌仪式。 全省20家省直部属医院和驻湘部队医院负责人及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共41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省卫生厅巡视员刘可主持。会议通报了全省新农合省级定点医疗机构资格评审工作有关情况,部署了下阶段新农合相关工作,并向经评审合格确定为我省新农合省级定点医院的二十家省直部属医院和驻湘部队医院授予了“湖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省级定点医院”牌匾。
省卫生厅刘家望厅长出席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刘家望厅长在讲话中要求各医院要以这次省级定点医院评审和授牌为契机,按照省厅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优化服务环境,规范医疗行为,控制医药费用,更好地为农民健康做好服务工作。
    一是要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各省级定点医院要高度重视新农合工作,切实把这项党和政府的民心工程办好。各医院要将新农合工作作为医疗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专题进行研究,将新农合工作纳入医院工作的议事日程及医院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明确新农合管理职能科室及其管理职责,配备专职的管理人员,安排办公场地和设备,并利用各种渠道,通过各种形式,切实加强新农合政策宣传和全员培训。
    二是要完善服务措施,优化服务流程。省级各定点医院要在大门口公开悬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省级定点医院”的招牌,在门诊和住院部的醒目位置,用图型标明“参合病人就诊流程”,设置新农合政策咨询点和参合病人结算窗口,同时规范结算流程,简化出院手续,方便参合农民就诊结算并向参合农民提供政策咨询;要在门诊和病房的适应位置,通过适当的方式,公示新农合的基本政策措施、基本药品目录、基本诊疗项目及其收费标准,让参合病人随时能够查询,并严格执行卫生部规定的一日一清单制度;同时加强对参合住院病人的新农合政策宣传工作。
    三是要加强医疗监管,规范医疗行为。各省级定点医院要加强对参合病人诊疗全过程的监管,规范医疗行为,提高服务水平。要加强医疗文书管理,严禁出具假证明、假病历、假处方;加强临床医药费用核算管理,严禁将自费项目改为新农合报销项目,严禁自立收费内容,分解收费项目,重复登记收费;要认真落实自费项目告知签字工作,因病情需要超出基本范围的药品及诊疗项目,要告知参合病人或其家属并经签字同意方可使用,同时对违反新农合政策的违规行为一定要严肃查处,决不故息。
    四是要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医药费用。各省级定点医院要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医药费用的增长。要切实监督临床医师严格执行新农合的基本药品目录和基本诊疗项目,坚持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合理检查,严格控制临床药品费用、检查治疗费用、参合病人出院带药费用以及参合住院病人费用总额。从明年一季度开始,省卫生厅将对省级定点医院的参合住院病人费用实施监控,重点监控和公示的指标是次均住院费用、药品费用占住院费用比例、自费药品和自费项目比例等,并定期向社会公布结果。

我省确定二十家新农合省级定点医院

    为切实加强对我省省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的规范管理,省卫生厅于近期开展了全省新农合省级定点医院申报评审确定工作,并组织有关专家对首批20家申报省级定点医院的省直部属医院和驻湘部队医院的定点资格进行了现场评审。经评审合格,中南大学湘雅医院、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湖南省中医医院)、湖南省人民医院、湖南省儿童医院(湖南省红十字医院)、湖南省肿瘤医院、湖南省第二人民医院(湖南省脑科医院)、湖南省马王堆医院(湖南省马王堆疗养院)、湖南省妇幼保健院、湖南省结核病医院(湖南省结核病防治所)、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六三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六九医院、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湖南省总队医院、湖南旺旺医院20家省级医院符合新农合省级定点医疗机构的基本条件,确定为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省级定点医院。
    本次我省确定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省级定点医院有效期为两年,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对全省所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县(市、区)有效。

我省2008年新农合参合筹资工作进展顺利

    2008年,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原有99个实施县市区的基础上新增了辰溪、溆浦、麻阳3个县,全省新农合实施县市区总数达到102个,实现了全省所有的农业县市区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目标。各县市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2008年的新农合参合筹资工作,从2007年10月中旬开始,相继召开了党委常委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及全县(市、区)动员大会,大张旗鼓地进行动员部署,把新农合工作进展列入了各级政府目标管理与干部绩效考核的的重要内容,通过各种宣传方式广泛深入地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相关政策,极大的提高了广大农民互助共济、自我保健意识和参合热情。与此同时,省卫生厅及各市州卫生局积极指导各地进一步强化对新农合工作的领导,切实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了大多数农民群众参加合作医疗。
    截止2008年1月20日,全省102个实施县市区2008年度参合人数已达4346.25万人,平均参合率为88.85%,其中长沙县、花垣县参合率已达到100%,安乡县、攸县、鼎城区等41个县市区的参合率均已超过了90%。全省新农合参合筹资工作形势喜人。

常德市积极推行市级定点医院新农合病人住院补偿公示制

    为规范市级定点医院医疗服务行为,让参合农民在市级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得到合理补偿,常德市卫生局积极推行“市级定点医院新农合病人住院补偿公示制”,成效明显。
    常德市卫生局于2007年年初下文确定了12家新农合市级定点医院,同时规定各市级定点医院和各县市区合管办按要求每月定期上报参合农民住院补偿情况,包括平均住院天数、次均住院费用、住院总费用及药品总费用、自费药品及检查占总费用比例、实际住院补偿比等具体内容。市农合办根据上报的数据,将参合农民在市级定点医院住院补偿情况及时下发到各定点医院,并由各定点医院合管办下发到各相关科室,对违规费用、超指标数据等实行层层督促,发现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同时,市农合办通过《常德卫生报》等新闻媒体将各市级定点医院新农合相关费用指标控制情况,以及各区县市的补偿标准、审核兑付情况等向全社会进行公示,并每月进行排名,广泛接收全社会监督,同时让社会各界更加关注新农合工作。
    通过强化对市级定点医院的监管措施,2007年常德市市级定点医院参合农民住院医疗费用水平较2006年有了明显的下降,市级定点医院次均费用下降了近1000元,平均自费药品费用比例下降了20%左右,平均补偿率上升了6个百分点,有效遏制了市级定点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显著提高了参合农民合作医疗补偿水平,切实减轻了参合农民的就医负担。

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解放军169中心医院率先在全省
省级医院实行参合农民住院即付即补

    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解放军169中心医院为切实方便参合农民就医报销,从2007年3月份开始,率先在全省省级医院实行了参合农民住院就医即付即补制,开通了参合农民在省级医院就医补偿的“绿色通道”, 参合农民出院时直接在医院合管办领取兑付补偿金,减少了农民住院费用报销繁琐的中间环节,减轻了农民不必要的开支,获得广大参合患者的一致好评。
    南华医院、169医院院领导高度重视新农合工作,为保证新农合医即付即补制的顺利实施,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安排了专门的办公场地,设置了新农合结算兑付窗口,配备了相应的经办管理人员,专门负责参合患者住院审批、身份调查复核,参合患者出院时的结算兑付以及定期与各县市区的费用结算工作。为有效规范新农合医疗服务行为,两院均将超目录用药、超范围检查等情况列入医护人员年终考评及科室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严格控制新农合病人的医疗费用,努力提高实际补偿水平。同时,加强了新农合有关政策的宣传和全员培训,广大医务人员的费用控制意识和新农合政策执行水平得到有效提高。截止12月底,南华医院共直接兑付住院参合农民1413人次,共兑付金额为131.52万元,169医院共直接兑付住院参合农民1499人次,共兑付金额为161.19万元,即付即补制极大地方便了参合农民,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沅江市乡镇专职审核员强化责任  严把“三关”

    沅江市为确保合作医疗基金安全运行,充分发挥基金效益,通过切实强化乡镇专职员审核工作职责,加大了对各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行为的监审力度。县合管办13名乡镇专职审核员长期驻扎在各定点医院进行审核监管,定期进行交流,工作重点是严把 “三关”。一是入院关,即参合身份和住院指征的确认。对参合住院病人,乡镇审核员及定点医院严格核实身份,严防冒名顶替、骗取合作医疗基金及不符合住院条件而住院治疗的行为。今年来全县已查处5起将本人合作医疗证借给亲友冒名住院,骗取合作医疗基金的事件。二是用药关,查是否严格按规定合理用药、合理检查,控制自付费用。乡镇审核员按新农合基本病种和基本药品目录的有关规定,将资料印发到医院各科室,加强对经治医师的监督检查,重点查处方和医嘱,看是否符合规定要求,严格控制参合农民住院费用水平和自费比例。三是补偿关,查是否严格按照《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补偿,重点查补偿项目和补偿比例是否符合规定要求,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扩大补助范围和补偿比例。同时,加强了意外伤害补偿的鉴定,凡属意外伤害者全部列入调查范围,填写调查表,逐级签署意见,对无责任方需补偿的意外伤害均由公安、交警、当地政府等单位和部门具出书面证明。
    目前,全市新农合工作稳步推进,管理规范有序,基金运行安全,基金效益得到了充分有效的发挥。


南华大学附属一医院建立新农合医疗质量评审制度

    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为切实加强医院新农合医疗服务行为的规范管理,解决好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探索建立了新农合医疗质量评审制度。由院农合办定期组织临床科室有关专家对全院参合住院农民病历资料进行抽查,临床专家组在检查中重点抽查费用高、住院时间长的病历,检查用药、检查、收费是否合理,主要内容包括:所有的检查应有较强的针对性,本着从基本检查到高、精、尖检查的渐进原则,检查项目必须与第一、二、三诊断密切相关。药品使用必须遵循“因病施治、合理用药”的原则,使用的药品应主要为全省新农合基本药品目录范围内药品,自费药品比例应低于15%;药品使用必须有适应症,必须符合抗菌药物、药物联合使用原则;贵重药品、目录外药品使用必须告知病人或家属,并签字认可;出院带药应遵循有关规定,并在出院小结中有记载。临床科室应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及收费标准,不得重复、分解收费,不得自设项目或擅自提高标准收费。医院结合病例抽查的结果,每季度由分管院长主持召开一次新农合医疗质量讲评会,对医疗质量检查情况进行讲评,同时结合病历抽查合格情况,对相关科室奖优罚劣,并通报全院。



衡东县对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全程监管,分段把关

    衡东县为确保新农合制度的健康运行,让参合农民真正得到实惠,以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为重点,实行全程监管,分段把关的管理机制,切实有效规范了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
    一是以健全制度为基础,搞好事前监督。为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衡东县相继出台了《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定点医疗机构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文件,制定了自费用药与自费诊疗项目费用比例控制、自费药品签字、大型仪器检查与特殊材料使用申报审批、补偿金额超限审批、单病种医疗费用限价管理、定点医疗机构费用控制指标定期发布、合作医疗质量风险保证金等制度。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每个环节都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二是以实时监管为重点,抓好事中监督。全县各乡镇新农合专职审核员严把监管一线,负责所在乡镇定点医疗机构参合病人住院诊治全过程的监管,坚持做到巡查到科室,核对到床头,实行“四查四看”:一查病人,看人、证是否相符;二查病历,看病人是否符合住院指征及记录与医嘱执行是否真实;三查处方,看用药是否符合规定;四查清单,看收费是否符合规定。同时县合管办对各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定期与不定期督查与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是以分级审核为关键,做好事后监督。实行三级审核制,即参合农民在定点医院住院补偿兑付实行经办人员初审、乡镇审核员或医院合管科负责人复核、县合管局复审制度;异地住院来合管局报销实行经办人员初审、分管领导复核、主要负责人审批制度。对自费药品、自费诊疗项目费用比例严格把关,对未按要求严格执行新农合用药目录和诊疗范围,自费药品费用比例超标的医疗机构,其超出部分由医疗机构承担。
    截止12月中旬,全县共组织督查、稽查20余次,处理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违规事件1起,查处未参合农民冒名套取合作医疗住院补偿基金事件2起,追回套取金额2138元。复审过程中共扣除违规金额12500元,并对违规的定点医疗机构先后下发了整改通知5次,有效控制了定点医疗机构违规行为的发生,保证了参合农民的合法权益。

石门县统一“武装”乡镇合管站

    2007年,石门县围绕提高乡镇新农合管理和服务能力,县乡两级共投资50多万元,对乡镇合管站进行了规范化建设,基本实现了“五个统一”,即由县财政安排经费为乡镇合作医疗管理站统一配备电脑、办公桌、档案柜;统一印制上墙工作制度牌;统一制作工作人员胸牌;统一制作乡镇、医院补偿公示栏;统一印制工作台帐。同时,要求乡镇合管站做到“十有”:即有章子、有牌子、有办公场地、有电脑、有专门人员、有工作经费、有工作制度上墙、有参合台帐、有补助公示台帐、有工作指南。由于基础工作到位,乡镇合管站工作能力不断提升,截止2007年12月底,全县参合农民信息录入准确率达98%,意外伤害责任排查合格率达95%以上。

嘉禾县新农合宣传发动"五法"富有成效

    嘉禾县在2008年度的筹资工作中,积极创新宣传发动的形式和方法,注重宣传的多样性和针对性,总结探索了富有特色的“五法”,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有效地推动了新农合参合筹资工作。
    一是“文艺宣传”法。嘉禾县是“民歌之乡”,乡土文化气息浓厚,民歌源远流长。县里利用这一优势,编排了反映新农合制度优越性的快板、民歌等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利用赶圩日巡回演出,深受农民欢迎。二是“书信宣传”法。嘉禾县全县外出务工农民有九万余人,有的常年不回,有的举家外出,给筹资工作带来很大的难度。针对这一情况,县里对外出务工人员实行“打一个电话、寄一封信、送一份资料、确定一个代缴人”的“四个一”方法,积极动员外出务工农民参合。三是“上门补偿宣传”法。嘉禾县对报账金额一万元的对象,由腰鼓队、宣传车送到其家里,既表示了慰问,又营造了宣传声势。四是“现身说法”法。县里制作了《参合农民之声》等电视专题片,在嘉禾电视台播出对受益者的访谈,由参合农民“现身说法”,有效增强了宣传动员的感染力和影响力。五是“比较宣传”法。嘉禾县在征求农民同意的基础上,将未参合的农民与参合农民的住院费用、家庭医疗费用负担情况进行比较,印成册子进行发放,更加增强了宣传的说服力,使新农合政策的优越性得到充分体现。

顶端 Posted: 2008-04-08 08:20 | From:美国 [楼 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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