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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溪通过生态示范区初审

明溪通过生态示范区初审


 
  10月30—31日,省环保局在明溪召开明溪县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初审考核会。省环保局陈宁副局长、生态保护处郑昭团处长及省建设厅、农业厅、国土资源厅等部门有关人员、专家共同参加了考核会。通过看现场、查资料、听汇报、座谈会、答辩等各环节,明溪县顺利通过了初审考核,建议上报国家环保总
局申请验收与命名。

  在明溪县期间,考核组深入国家级福建君子峰自然保护区、南山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明溪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洋龙沼气示范村、梓口坊新农村建设、云台山生态农场养殖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县医院医疗污水处理站等示范区建设规划的重点项目进行了实地考察,听取了明溪县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县长厉云关于生态示范区建设工作情况汇报,观看了《树生态理念,建绿色家园——明溪县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创建工作纪实》音像资料,查看试点考核验收基本条件及验收指标的基础资料,开展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对明溪县生态示范试点工作及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认真审查。

  明溪县位于福建省西部偏北,属亚热带季风型山地气候,山青水秀,动植物种类繁多,自然生态环境得天独厚。全县水资源总量17.82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1.54万立方米,高于全省人均水资源量近四倍。森林资源丰富、物种繁多,森林覆盖率达81.1%,拥有多种国家一、二类保护珍稀动植物。明溪县是原中央苏区二十一个基点县之一,是国家级农作物原种场建设项目县、全国南方重点林区县、全国水土保持先进县、全国林业经营示范县、国家级珍稀树种繁育中心项目建设县和中国红豆杉之乡。

  明溪县是2003年6月被国家环保总局批准为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县。自创建全国生态示范区以来,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确立“科教兴县、生态立县”发展战略,成立了明溪县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生态示范区建设的运行与管理机制,组建了生态示范区建设专家咨询小组,认真组织编制了《明溪县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总体规划》,并经县政府批准实施。

  四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全县各职能部门、各乡镇按照《明溪县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总体规划》,组织实施生态经济、资源保障、城镇人居环境、农村生态环境、生态安全保障和科技支持与管理决策等6个大类的重点项目。全县共投入资金11亿元用于39项生态项目建设,创建规划各项任务得到全面落实,极大地改善了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促进了全县资源合理利用和生态环境的建设,增强了发展后劲。走出了一条具有地方特色的经济发展路子,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为福建省内陆山区生态环境保护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探索了新的路子,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

  考核组认为,明溪县通过生态示范区建设的实践,探索出在资源型山区依靠科技进步、合理开发资源、实现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的可供借鉴的模式。这些模式主要有:“牧(猪)—果(蔬)—沼—灯”生态农业新模式;“人工种植红豆杉—紫杉醇—生物药剂—渣肥”的“公司+农户”的生物工程模式;注重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生态示范区建设水平与国内知名大学和研究所建立了紧密的校(院)地结盟的产学研模式;“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基地建设为龙头的优质农产品品牌生产模式等。在生态示范区建设的管理上,建立了科学决策、协调和目标责任、监督的运行与管理机制,具有明显的特色。

  考核组也对明溪县在创建全国生态示范区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的建议。





顶端 Posted: 2007-11-05 09:13 | From:北京市网通ADSL [楼 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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