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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y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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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肥市建立职业病防治工作协调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切实履行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职责,保护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合肥市卫生局和合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研究制定了《合肥市职业病防治工作协调制度》,成立了职业卫生工作协调小组。协调小组由各局分管局长、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处负责人、市安监局监察支队负责人、市卫生监督所分管所长和职业卫生监督科负责人、合肥市疾病控制中心职业卫生科负责人、合肥市第三人民医院职业病科负责人组成,协调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全市职业卫生监督和管理工作。并要求各县卫生局与安全生产监督局成立相应的职业卫生工作协调小组,负责协调解决本县范围内职业卫生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各开发区、工业园区社会发展局(社会事业局)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协调对本辖区内可能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执法检查。同时建立了定期例会制度及工作协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工作交流、信息沟通和部门联动。

本制度的建立,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防止出现工作上的缺位和越位,进一步促进了各部门之间的配合,形成多部门共同推进该市职业卫生监管的工作氛围。


顶端 Posted: 2008-06-27 15:16 | From:北京市网通ADSL [楼 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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