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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医生对“医生先抢救后缴费”的“观望”态度

卫生部副部长马晓伟指出,“对需急诊抢救的患者,医院、医生必须坚持先抢救、后缴费原则”。然而根据医生专业网站丁香园的最新调查,在1341名受访者中,18%的医生明确表示反对这样的提法, 76% 的医生表示“我观望,我依然会尽我的天职,但也会根据具体实际来把握”。
    有评论认为,这个调查结果,把“医生先抢救后缴费”的“球”踢回了卫生部。

        医生有治病救人的工作职责、义务,但医生不是收费员,医务人员更不是人民币印刷厂。
        “先抢救后缴费”不应是“医生先抢救后缴费”。医生只能负责“先抢救后缴费”中的两个字:“抢救”,医务人员没有承担“先”、“后”“缴费”这四个字的能力,医务人员没有收取、倒贴欠费的能力。
    如果说医生治病救人的工作与病人的经济状况有什么瓜葛的话,至多,也只应局限在向病人提供多种不同的诊治方案、由病人自主选择,包括较便宜的“基本医疗”的选择和价格昂贵的新项目的选择。
        收费是医院财务主管和收费员的职责。决定是否“先抢救后缴费”以及追缴欠费、弥补欠费,是政府、政府财政部门、政府民政部门、医院主管的共同责任。这些统统都不是医生护士的职责。
    卫生部“医生先抢救后缴费”的口号,是把政府的组织安排社会医疗救助的责任缺失和堵塞、追缴恶意欠费的职责缺位转嫁到了医务人员的道德义务上。把政府的责任推给医务人员,固然简单省事,但受损害的不仅是医务人员和医患关系,最终受损害的更是人民的健康保障、政府的形象与社会的和谐。
          任何人都不可能承担起他所不能承担的责任。把“后缴费”的责任强加到医务人员的头上,超越了医务人员的能力,在天职、道义和能力之间,医务人员必然的只能“冷对抗”,这个选择,无关乎道德,只关乎能力;医务人员们并非放弃了他们的天职,医务人员们对抗的只是无法承受的能力与有关政府部门的失职。
          因此,只有回归医务人员治病救人的天职,废止“医生先抢救后缴费”,才有真正的落实“先抢救后缴费”之可能!如此,才是社会的福音。
        卫生部的长官应学习教育部的魄力,“不要骂医生,要骂就骂卫生部”,勇敢的承担起责任,废止“医生先抢救后缴费”,由你们与各级政府、政府财务部门、民政部门、医院主管协商,设法一起做好“后缴费”的工作。
          医生护士是维护人民健康的战士,伤害你的士兵,士兵对战斗进行“观望”,决不可能赢得战争!
顶端 Posted: 2007-11-15 09:34 | From:北京市网通ADSL [楼 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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