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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oy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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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上海市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助产技术、节育及终止妊娠)许可须知

一、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上海市母婴保健条例》;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
《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
《关于本市实施<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的意见》。
二、受理范围
1、辖区内拟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中助产技术、节育及终止妊娠项目的医疗保健机构;
2、《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到期进行校验的医疗保健机构。
三、提供资料
1、《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申请表》;
2、《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申请登记书》;
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及复印件;
4、《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副本及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证书复印件;
6、妇幼保健所出具的年度技术服务考核情况;
7、有关人员《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资质证明复印件;
8、可行性报告和专家技术评审意见书;
9、开展助产技术、节育及终止妊娠技术的人员配备、设备和技术条件情况及各项规章制度;
四、审批程序
填写申请表→提供相关材料→受理→审核→发证
五、办理时限
受理后二十日内作出审核决定。
六、受理部门
通信地址:斜土路 309号
邮政编码:200023
联系电话:63029832

接待时间:周一至周四:上午8:30-11:30
      周一至周五:下午1:00-4:30(非夏令时间)
               1:30-4:30(夏令时间)
顶端 Posted: 2008-07-08 14:48 | From:北京市网通ADSL [楼 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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