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友网地方站 » 齐齐哈尔 » 假药再夺第五人生命 七责任人移交粤公安厅 转到动态网页
--> 本页主题: 假药再夺第五人生命 七责任人移交粤公安厅 加为IE收藏 | 收藏主题 |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护士




级别: 新手上路
精华: 0
发帖: 362
威望: 363 点
金钱: 3620 RMB
贡献值: 0 点
注册时间:2007-09-06


假药再夺第五人生命 七责任人移交粤公安厅


中山三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齐齐哈尔假药案”再有一名患者死亡,目前假药致死人数上升至5人。目前,仍有5位病人正在救治之中,其中两人需要用呼吸机。目前齐齐哈尔假药案件已从齐齐哈尔公安机关移交给广东省公安厅办理,移交前已有7名齐齐哈尔假药事件责任人被警方控制。[评论]


——假药如何绕开监管部门进入市场流通?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虽然没有直接参与药品生产,但他们至少在两个方面涉嫌失职:首先是让一个管理混乱的企业通过了药品生产认证,从而让一个不合格的企业进入了市场;其次是药品监管体系漏洞,监管部门不能仅仅只顾市场准入环节,而应当加强后续监管,随时将管理混乱的厂商淘汰出局。[详细][评论]

——假药如何作为唯一中标产品进入三甲医院?

  中山三医用了几年亮菌甲素,以前的品牌是云南大理生产的。今年4月1日在省卫生厅的药品招标会上,云南大理产的亮菌甲素落标,而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该药中标。医院购药只能买中标的药品,而中标的该药厂家只有后者一家。在亮菌甲素的购买上,中山三院是没有任何选择余地的。[详细][评论]

——就“劣药事件”三问药监局!

  假“亮菌甲素注射液”是一支“清醒剂”。它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人命关天的药品容不得半点马虎,掺不得半点假。我们当以此为鉴,要解决药价过高的矛盾,但切不能以药品的质量为代价,作为药品安全的后盾,药监部门责无旁贷。[详细][评论]

顶端 Posted:2007-09-12 15:57 | [楼 主]

 病友网地方站 -> 齐齐哈尔
快速发帖 顶端
内容
HTML 代码不可用

使用签名
Wind Code自动转换

字数检查
恢复数据
按 Ctrl+Enter 直接提交
表情 [更多]
 
首页 | 病友之家 | 病友论坛 | 友情链接 | 设置首页 | 业务联系 | 联系方式 | 免责申明 | 病友博客 | 关于我们 | 站务管理
版权所有2004-2007 病友网
京ICP备0506018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