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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07-18 10:37
天津市武清区采取四项措施规范医疗收费 减轻患者负担天津市武清区采取四项措施规范医疗收费 减轻患者负担
[ 2004-10-12 ] 天津市武清区针对群众反映突出的看病难等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规范医疗收费行为,减轻群众负担。 一是治理开大处方、开单提成。取消全区所有医疗单位开单提成费,规定城区医院医生开据处方不得超过300元,乡镇卫生院医生开据处方不得超过200元,超过标准的必须由院长批准;开贵重药品时必须征得患者或患者家属同意。对违反规定的医务人员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院长责任。 二是实行单病种包干收费。对医疗单位的剖宫产术、顺产接生、单纯阑尾切除术、疝修补术等四种手术制定了统一的收费标准,推行单病种收费包干。 三是降低医疗收费标准。对130个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下调5-10个百分点;同时,将救护车费用下调50%,规定城区范围内的病人每次收30元,城区外的病人每次收50元,并减免相关的护送、抢救、材料等费用。 四是设立特困门诊。对因病致贫的特困户,只要凭乡、村两级证明,即可减免各项医疗费用的20-30%。目前,已为328人减免各种医疗收费86万余元。 (据武清区纪委监察局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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